同外國建交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日,即1949年10月1日,中國政府就莊嚴宣告:“本政府為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願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等項原則的任何外國政府,本政府均願與之建立外交關係。”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領土。凡與中國建交的國家,要表明與台灣當局斷絕一切外交關係,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國政府始終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按照江澤民1995年1月30日提出的關於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的八項主張解決台灣問題,堅決反對任何製造“台灣獨立”、“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圖謀和言行,也決不容忍同中國正式建交的國家再同台灣當局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關係。

    本著上述原則,到2002年底,中國已同世界上165個國家建立了外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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