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多黨派的國家,在國家採取重大措施或者決定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時,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産黨都事先與各民族、各界、各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進行協商,反覆徵求意見,然後再形成決策。這就是通常所説的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也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所採取的主要形式有兩種:一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二是中共中央和各級地方黨委召開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協商會、座談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既不屬於國家機關,也不同於一般社會團體,而是最廣泛的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組織,設有全國委員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級、縣(市)級等地方委員會。政協全國委員會由中國共産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歸國華僑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每年舉行一次全體會議,平時組織委員進行一些專門活動或往各地視察,就國家的大政方針、群眾生活和統一戰線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協商,並通過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對國家機關的工作和國家憲法、法律的執行情況進行民主監督;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開會討論問題的時候,還邀請政協委員列席參加,廣泛聽取他們的意見。由中共中央領導人邀請各民主黨派領導人和無黨派民主人士代表參加的協商會,一般每年舉行一次;座談會大體每兩個月舉行一次。協商會主要對國家的大政方針進行民主協商,而座談會主要是通報或交流情況,聽取政策性建議或討論某些專題。

    2003年3月換屆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屆全國委員會由 2238名委員組成,現任主席是賈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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