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減免學費如何管理?  

    答:各高等學校要根據國家及本地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校的實施辦法,並報學校的主管部門備案。

    各高等學校有權對享受減免學費的學生及其家庭的經濟情況進行抽查。對弄虛作假者。除須全額補交減免的費用外,還應視情況給以必要的紀律處分。

    各高等學校要在招生前向社會公佈其包括減免學費在內的各類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有關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向社會進行宣傳,解除經濟困難考生及其家長的顧慮,保證合格新生按規定入校學習。

    減免學費是資助經濟困難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一項重要措施,各高等學校應根據本校實際,與其他有關政策統籌安排。

    各地區、各部門、各高等院校要將學費減免政策和其他資助困難學生的有關政策措施,在實踐中認真總結、逐步完善。各校黨、政、群組織要共同配合,做好困難學生思想工作,鼓勵他們努力學習、艱苦樸素、積極進取。

    

    中國網200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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