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機構的職責是什麼?  

    答:(1)在校內相關部門的配合下,設置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制定報酬標準,推薦和指導學生參加校內勤工助學活動,並負責報酬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2)接受並審批學生參加校外勤工助學活動的申請,管理本校學生校外勤工助學活動,為學生和用人單位提供仲介服務,維護學校、學生和用人單位在勤工助學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3)切實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導學生在勤工助學活動中,正確參與、勞逸結合、德、智、體、美等方面健康發展。

    (4)對因參加勤工助學活動而影響專業學習或違反校紀校規以及協議的學生,有權調整或終止其參加勤工助學活動,問題嚴重的,可建議學校暫停或取消該生的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的資格。

    (5)實施其他有關勤工助學活動的管理和服務項目。

    中國網200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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