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任用幹部  

    幹部用不用,投票來決定。在浙江省,全委會、常委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任用幹部,推進了幹部任用決策上的民主化進程。

    今年3月初,在浙江省委十屆八次全會上,全體省委委員審議通過了《中共浙江省委全委會任用、推薦重要幹部表決辦法(試行)》,並首次對擬任和推薦的9名市委書記、市長、省有關部門正職人選進行審議和表決。這9名錶決人選均獲通過。這標誌著浙江最高決策層在幹部任用決策上的民主化進程大大前進了一步。

    從此開始,除杭州、寧波以外的各市市委書記擬任人選、市長的推薦人選,省委、省政府各部門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將逐步做到由省委常委會提名,省委全委會審議、表決;全委會閉會期間,省委常委會在決定各市黨政正職前,必須徵求全體委員的意見。

    在浙江省,黨委常委會任用幹部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制的試點面不斷擴大。杭州市和嘉興市,海寧、諸暨、越城、余杭等26個縣(市、區)都實行了這一制度。至今,全省通過票決制決定任免的幹部4222名,在討論過程中被緩議的有88名,在投票表決中因未超過半數被否決的有5名。

    《人民日報》 2002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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