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出臺學習貫徹《幹部任用條例》意見  

    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委員會于近日正式推出關於學習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意見。

    《意見》對宣傳、學習,使全區各級黨政組織和黨員、幹部、群眾充分認識和了解《幹部任用條例》提出明確而具體的要求。同時要求全區各級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對照《幹部任用條例》,對以往制定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文件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清理,凡不符合《幹部任用條例》規定和要求的,一律廢止,按照《幹部任用條例》規定和要求重新制定。

    寧夏結合《幹部任用條例》,提出今後應做好的7項工作。一是完善幹部選拔任用環節,堅決貫徹執行中央以及自治區黨委已經提出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二是建立健全有利於優秀年輕幹部脫穎而出的選人機制,加大公開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工作的力度;三是儘快建立健全各級各類後備幹部名單,真正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與領導班子建設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四是進一步擴大群眾對幹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五是全面推行幹部任職試用期制度,建立和實行黨政領導幹部任期制度,逐步使幹部能上能下成為一種正常的社會現象;六是進一步改進幹部考核方法,充實和完善考核內容,防止考察失真失誤;七是完善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制度,建立健全乾部交流激勵制度、保障制度,把幹部交流同培養使用結合起來。

    人民網 2002年8月02日

    


黨政幹部任用條例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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