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公共交通的出現  

    紐約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工具從馬車、有軌電車、無軌電車、地鐵、公共汽車變幻了多種形式,將人們從居住區運送到中央商務區。1898年,當紐約市最終以現在的版圖-五個行政區出現時,每天大約有30萬通勤者(Commuter)來往于居住區和曼哈頓。其中10萬人是坐渡輪或布魯克林大橋抵達城裏的;其餘的從新澤西坐渡輪抵達;從紐約上州威徹斯特縣和康乃迪戈州來的通勤者主要依靠城際鐵路。

    19世紀初,巴黎出現了公共馬車(Voiture Omnibus)。這是一種很大的車子,任何人只要付很少的車資就可以乘坐。這種車子的行車路線是固定的,路面用很大的鵝卵石鋪築,這種公共馬車的車速緩慢又顛簸,尤其到了下雨天,沒有鋪築過的城市街道幾乎是無法通行的。

    紐約市無疑是最早推廣、採用最新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城市。1830年,紐約市的百老彙大街就出現作為公共運輸工具的馬車。奇怪的是,紐約人給馬車起的名字不是採用英國人的習慣叫法:“Omnibus”,而是起了個美國名字-“街車”(Stages)。當時紐約市的兩條主要街道-百老彙大街和第五大道都有公共馬車運作。經營公共馬車的公司將馬車的外部用油漆塗抹得花裏胡哨,通常是以美國西部地區的風景為主題; 這大概也是為什麼紐約人稱其為“Stages”的原因,在英語中Stages也有“驛站”的意思。西部地區自然多“驛站”。後來,這種公共馬車出現了明顯的改進,那就是在馬路上鋪設象在煤礦裏使用的那種軌道,並將輪子改成能夠在軌道上行駛。這些放在軌道的車子仍然由馬來拉;這時即使置備不起私人馬車的人也可以住在郊外、去城裏上班。

    這種街車的出現有助於城市的生活變得更為生動:通往市中心的街車運來了去百貨商店購物的顧客、博物館的遊客和劇院的觀眾,使得紐約市從而形成了所謂的“鬧市區”。據説,美國最早的一條市內軌道是1832年修建在紐約市中心和哈萊姆之間的軌道。修建這條軌道的是愛爾蘭移民約翰?史蒂文森。他設計了有四個凸緣輪的大型公共馬車,這使他成為紐約街車的主要生産者。這種車子在19世紀中期以後風行一時、一直承擔了市裏公共交通的重任;直到1900年才退出第五大道。值得一提的是,現在在紐約市的街頭仍能見到這種“古風盎然”的馬車,尤其是在紐約市中央公園的林間小道上,人們可以看到漂亮的馬車載著遊客跑來、跑去;為人們在現代生活快節奏中創造了發“思古幽情”的意境。現在這樣的營業馬車,全紐約市大約有70輛;坐一趟這樣的馬車跑一圈(大約一小時左右),每人50美元。沿途經過紐約市最熱鬧的第五大街與中央公園南、林肯中心附近的“綠苑”酒吧,然後向北行駛到72街的中央公園再向東、向南返回第五大道中央公園南。

    1869年,比利時移民夏爾?J范得比爾發明瞭電車的架空觸輪和轉換器炭刷使得電車行駛更為安全。英語中也隨之出現“電車”(Trolley),並且在19世紀90年代開始普遍使用。1893年,有軌電車開始出現在紐約的布魯克林大街,替代了馬車成為城市交通最便捷的代步工具。1901年,曼哈頓出現有軌電車。當時的有軌電車是大眾代步工具,由於班次稀少,車上非常擁擠。除此外,乘客上下車也不禮讓,一涌而上、擠成一鍋粥的景象比比皆是。更有甚者,在有軌電車行駛途中強行扒車,以至於現在大名鼎鼎的紐約布魯克林棒球隊的隊命“道奇”(Dodgers)就來源於紐約人給強行扒車者的“雅號”,道奇棒球隊原名為“有軌電車扒車人”(Brooklyn Trolley Dodgers)。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當大眾交通工具出現時,美國人也不是個個都能遵守交通規則。當時正值外來移民大批涌入紐約市,新移民又不太了解城市裏的生活規則;也反映了這些新來乍到的居民想要在大都市生存所不得不學會的生存技巧。

    新的市內電車軌道從市區向城市的外沿延伸,通向四面八方;但是更多的是通過房地産開發公司希望人們去的地方。有軌電車成為開發郊外新的房地産項目的必不可少的東西。郊區是美國城市居民的“新邊疆”,有軌電車的出現使生活在都市裏的對都市裏的擁擠、犯罪感到不安而又對鄉村生活充滿憧憬的中産階級找到自己的位置創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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