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提醒警惕"搖頭丸"危害  

    "626"國際禁毒日前夕,有關專家在此間告誡:"搖頭丸"對人和社會的危害性絕不次於海洛因,對此應引起全社會的高度警覺。

    搖頭丸是"冰毒"的一種衍生物,俗稱藍精靈,其化學名稱為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濫用這種毒品能麻痹和破壞人體神經系統,並極易産生成癮性,使人的行為失控,服用過量可致人死亡。聯合國禁毒署和我國的禁毒機構都將其列入了違禁毒品名單。

    國家藥物濫用監測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員劉志民介紹説,"搖頭丸"對人體身心的損害是十分嚴重和多方面的。人在濫用後會産生各種急性的和長期的藥物中毒反應,如各種幻覺、興奮過度後由心腦血管破裂引起的各種猝死和各種心血管、腦血管疾病,造成不可逆的神經損害,導致精神障礙並形成分裂性精神病和引起自殺傾向等。

    蔡志基教授補充説,"搖頭丸"對社會的危害更是十分嚴重的,如果長期濫用後極易出現無端的脾氣狂躁和憤怒,並産生暴力傾向,誘發諸如殺人、搶劫、打架鬥毆及強姦等惡性暴力案件的發生,從而對正常社會秩序和人們的日常生活造成極大的危害。

    北京市公安局緝毒處處長陶晶介紹説,近些年來,作為毒品新品種"搖頭丸"一流入我國,就迅速波及到了近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而且在近一兩年來,公安機關破獲的各類毒品案件中,吸販"搖頭丸"的案件更是呈勢頭猛增的趨勢。僅以北京為例,北京市公安機關從1995年至今,共破獲吸販"搖頭丸"案件100起,僅今年1至5月就佔了74起。

    陶晶説,在我國有關法律中規定,販賣、吸食苯丙胺類毒品"搖頭丸"及提供販吸場所的行為,與販吸海洛因等其他毒品一樣都是要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的。今後,公安機關將一如既往地加大對販賣、吸食"搖頭丸"及為販吸者提供場所的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最終要讓毒品遠離人們的生活,遠離社會。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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