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專利戰略 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   

    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副局長 田力普

    前言

    上個世紀80年代初,在我國已經開始實行改革開放的大背景下,我國陸續制定和頒布了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和著作權法在內的智慧財産權保護法律。經過近20年的努力,在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的關心下,我國智慧財産權工作走過了一條快速發展的道路,智慧財産權事業取得了顯著成績。其標誌是:

    一初步形成了一個符合我國國情、與國際慣例相協調的智慧財産權法律體系;

    一初步建立了一個智慧財産權工作體系和符合我國國情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

    一全社會已經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智慧財産權保護意識。

    以專利為例: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特別是中央提出科教興國的戰略以後,我們企業界、科技界、高等院校的廣大科技人員的創新意識逐步提升,專利申請量逐年大幅度遞增。到今年4月底,我國的專利申請累計已超過144萬件。達到第一個100萬件我國用了15年,而第二個100萬件預計將不到5年。

    我國已初步建立起了一個比較完善的專利工作體系。我們已經擁有了一支專利受理、專利審查、代理仲介、行政執法和法院司法隊伍。在專利工作的許多方面,我們用20年的時間走過了外國上百年、甚至幾百年的道路。

    一、專利制度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

    專利制度是市場經濟的産物,是維護市場經濟公平有序競爭,推動和保護技術創造的長期穩定起作用的強有力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有效機制。其規則是按市場經濟規則和市場機制運作的。

    自其誕生之日起,就把保護和鼓勵技術發明的商品化和産業化作為根本出發點。專利制度是解決我國長期存在的科技與經濟脫節問題的有效手段之一。

    專利制度對市場經濟的作用體現在:

    (一)激勵發明創造的作用

    技術創新能力低,是企業市場競爭能力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新技術的發明創造,是技術創新的前提,是第一環節。激勵人們發明創造的積極性,對推動技術創新是至關重要的。專利制度是激發人們發明創造積極性的一個重要機制。

    專利制度 激勵機制發明創造 技術創新

    例如:研究開發一種西藥,從實驗室研製到投入市場,一般需要十年左右的時間,投資數億甚至十幾億美元。如果研究開發者沒有這一新藥的專利權,藥品投入市場後,別人隨意仿製,將使新藥的研發失去動力。

    美國經濟學家的研究分析表明,如果沒有專利保護,60%的藥品發明不能研究出來,65%不被利用;化學發明有38%不會研究出來,有30%不會被利用。

    (二)有效配置技術創新資源的作用

    技術創新資源包括用於研究與開發的資金、人力和設備。要進行技術創新,自然離不開技術創新資源的支援。

    我國R&D經費佔GDP比例,每萬人中科學家和工程師的比重和擁有的專利數,均低於或相當於發展中國家平均水準。

    大量存在的低水準重復研究,劣化了科研的投入産出比,嚴重制約了我圖技的發展。花鉅資研製開發産品,在産品鑒定會前進行專利文獻檢索,發現國外在幾年前甚至十幾年前就已有了相同專利産品的事例屢見不鮮。這是科技資源的一種嚴重浪費。

    專利制度對有效配置科技資源,提高研究開發起點和水準,避免人力、財力、物力的浪費具有重要的作用。

    全世界最新的發明創造資訊,90%以上首先都是通專專利文獻反映出來的。運用專利文獻,發揮專利制度的作用,不僅能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而且能節約40%的科研開發經費和60%的研究開發時間。

    歐洲的一項研究結果表明,在十幾個歐洲國家中,在應用技術的研究開發中,由於利用了專利文獻,避免了重復研究,每年可節約大約80億歐元的研發經費。

    經過10多年的努力,我國已建立起了收藏有世界各主要國家和國際組織的近4000萬份文獻的專利文獻館,擁有國內領先的電子閱覽室。

    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已經制定了“十五”資訊化工作計劃,大力推進以網路時代的現代化手段傳播專利資訊。

    (三)促使新技術商品化和産業化的作用

    新技術的商品化和産業化,是技術創新活動的最關鍵環節,也是技術創新的根本目的。

    專利制度:對發明人的獎勵和回報,重點不是在技術發明完成後,而是移至技術發明産業化以後,從其創造的效益中提取。

    專利制度:和成果獎勵制度的最大區別是引入市場機制。專利制度的這一作用在極大程度上促使技術創新活動形成了良性迴圈。

    (四)保護技術創新成果和創造市場公平有序競爭法律環境的作用

    保護專利權,是專利制度的核心

    全世界有180多個國家實行了專利制度,真心話早等智慧財産權保護日趨國際化。

    在世界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僅僅研製出了高新技術成果還不足以擁有市場競爭優勢,只有取得專利保護才能最終技術優勢轉換成自己獨特的市場競爭優勢。

    世界上一些經濟、科技的大國強國,同時又是專利大國強國。如美國每年發明專利申請達20多萬件,日本13多萬件,德國12萬多件。

    技術發明取得專利保護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使競爭在一個公平有序的法律環境下進行。這充分體現了市場經濟的遊戲規則。

    我國的情況:近些年,我國DVD機生産異軍突起,形成年産1000多萬台DVD播放機的規模,産品具有巨大的市場,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但是,我國的企業沒有掌握核心技術,DVD技術的主要智慧財産權控制在國外廠家手中。國內一些主要的生産廠家,沒有一家擁有自主的DVD核心技術專利。

    我國的情況:與其相反,海爾發明的小神童洗衣機很適合市場需要,現在年産10萬台,很快要提高到20萬台,它幾乎沒有被仿製的麻煩。去年上半年,在國內洗衣機出口全面下降的情況下,海爾小神童洗衣機出口持續大幅度上升。其中專利保護起到重要作用。海爾不僅為它申請了十幾件國內專利,而且還申請了南韓、泰國等外國專利,保護了國內外市場。

    (五)在引進先進技術和資金中的作用

    不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先進技術的引進對於建設現代化國家都具有關鍵性的作用。

    改革開放十幾年來,我國之後以能夠成功地大量引進外資和大量先進技術,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我們建立並實行了專利等智慧財産權制度,為外商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護環境。

    我國自己的先進技術:我國自己研究開發的新技術沒有專利保護,外商也不會輕易投資進行合作開發生産。在與外國人進行技術交流與合作,進行召商引資時,外商最關心的是你的技術有沒有專利保護。

    二、當前專利工作面臨的國際形勢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以來,伴隨著科技的迅猛發展和經濟的全球化,國際智慧財産權保護進入空前活躍的階段,強化智慧財産權保護成為這一時期,並將成為21世紀很長一個時期的主流。這種傾向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不斷擴大,保護水準不斷提高

    隨著科技的迅速發展,傳統的智慧財産權制度面臨挑戰,智慧財産權的保護範圍在不斷擴大,權利內容不斷得到強化。例如在專利領域,美國已對含有電腦程式的電腦可讀載體、基因工程、電子商務模式等發明給予了專利保護。商標:域名保護。著作權:網路版權。

    (二)專利權的執行得到強化

    關貿總協定框架內的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産權協議(TRIPS),將智慧財産權與貿易直接掛鉤,並且引入了有形商品貿易的基本原則和統一的爭端解決機TRIPS的兩大特點:一是內容廣泛,涉及智慧財産權的各個主要領域;二是包括詳細的法律實施程式:行政、民事、刑事、邊境和臨時程式。在許多方面超過了現有的國際條約智慧財産權保護水準。所以,入世後的智慧財産權戰略將對我國的經濟和科技的發展,特別是高新技術的發展將産生重大影響。

    (三)專利權保護已日益成為跨國公司爭奪國際市場份額和市場優勢重要戰略和策略

    國際跨國公司的典型戰略是,有了投資指向後,讓專利等智慧財産權保護先行,使技術優勢變成競爭優勢,再開發市場,取得市場優勢。以北京為例:2000年底已有近30家跨國公司在北京設立了研發機構,投入鉅額資金進行技術創新,並且迅速取得智慧財産權。

    (四)一些國家提出明確的本國專利戰略,並把其作為振興本國經濟、增強其國際競爭力的戰略舉措

    美國早在80年代就已經把智慧財産權作為振興國家經濟的一項戰略舉措,並從政策和法律的不同角度,從振興本國智慧財産權制度和在國外保護本國利益兩個層面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日本政府最近也強化了自面向21世紀的智慧財産權戰略。今年3月份建立了橫跨政府各部門的智慧財産權戰略會議制度,其近期目標是通過政府主導實施智慧財産權戰略,增強日本産業的國際競爭力,激活日本經濟。遠期目標是“智慧財産權立國”,促使競爭的源泉從産品生産過渡到“知識生産”。

    給我們的啟示:

    20世紀80年代以來國際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新發展,深刻表明瞭智慧財産權制度在國際經濟、科技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空前突出。正因為如此,智慧財産權已經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三大支柱之一。實施專利戰略,不僅是我國科教興國,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需要,而且是加入知識經濟、經濟全球化,提高國際競爭力的必然選擇。

    三、目前我國專利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面臨的機遇

    經過二十年的努力,我國專利事業雖然取得了興世矚目的成績,但是從專利工作總體情況看,我國專利事業還處於一個發展的初期階段,還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其總體狀況與國際智慧財産權在新世紀的發展新階段的要求不相適應;與國家經濟、科技、社會發展的需求不相適應。這種不適應,主要表現在以下四方面:

    (一)全社會專利和智慧財産權意識淡薄

    目前,我國科技、經濟、貿易部分以及社會公眾的智慧財産權意識淡薄,各類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多數國有大型企業、高等學校、科研單位沒有建立智慧財産權工作制度、缺乏必要的專利知識。

    (二)我國技術創新能力低,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重大技術創新項目少

    技術創新能力和專利擁有量是衡量一個國家競爭力和市場水準的重要指標。

    在我國受理的高技術領域中的發明專利申請中,國內的申請量始終低於國外。據統計,在1997年至1999年我國受理的航空航太、電腦和辦公設備、電子和通訊設備以及醫藥製造業四大高技術産業中的專利申請中,國內為6609件,佔23。3%;國外為18947件,佔76。7%。我國到國外申請的專利更是微乎其微。多年來,我國每年在國外申請的發明專利一直在300件以下,近年來雖有較大幅度上升,但每也只有3000多件。而國外的一些大公司,每年在海外申請的發明專利就達幾千件。我國台灣一年在美國申請發明專利達1萬多件。我國職務發明專利申請遠遠低於非職務申請,職務申請只佔國內全部申請的32。4%。

    (三)專利權的司法和行政執法力度不夠

    專利制度的核心是保護專利權。對專長利權的保護,專利保護一方面要合理,有利於保護髮明人、社會公眾和國家三方面的利益,有利於促進科技進步和創新;另一方面,對專利權的保護要有力,使發明人、設計人、專利權人真正得到他所應得的保護。這一點對我國目前的現狀更為重要。

    我國目前全社會的智慧財産權意識還比較薄弱,具體表現在:

    一侵權和假冒專利的現象還比較嚴重;

    一地方保護主義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一專利司法和行政執法力量和手段、專利司法特別是行政執法專業人員的數量和素質還遠不適應發展的需要;

    一執法力度不夠,對專利侵權,特別是一些群體性侵權案件,不能及時予以嚴厲制裁和懲處。專利保護不力,將會動搖專利制度的根基。

    (四)對專利戰略和策略的研究與應用不到位

    根據國際智慧財産權發展的新態勢,結合國內經濟、科技發展的實際要求進行深入研究,制定相應的專利總體戰略研究不夠,同時未能將總體戰略在有關政策、法律和法規中得以具全體現。未能充分將專利戰略的研究應用與國家經濟、科技發展的總體戰略緊密結合,與企業和行業的發展戰略緊密結合

    小結:

    智慧財産權發展的國際國內形勢使得包括我國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在未來面臨巨大的光戰。但是,我們也應該清楚地看到,挑戰與機遇 並存,我國智慧財産權工作在新世紀大發展的一個良好機遇已經到來。

    加強專利等智慧財産權的保護有利於激勵和激發全民族的創新精神,有利於旨進國外先進技術,有利於維護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是我國科技與經濟現實和長遠發展的需要。

    1999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了《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産業化的決定》。

    2000年8月,全國人大作出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

    今年3月,朱總理在兩會期間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強調要強化智慧財産權的管理和保護

    近年來,江澤民總書記從關係我國經濟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對智慧財産權問題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

    一在1999年底視察北京高新技術開發區時,他指出:“在新的世紀裏,知識和智力資源的創造、佔有、運用將會成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越來越重要的推動力量。”

    ——2000年初,江總書記就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發展國際競爭的問題指出:“面對經濟全球化趨勢的發展,我們既要積極參與,又要善於保護自己,努力把不利因素變為有利因素,特別要把經濟命脈和某些關鍵高新技術的智慧財産權牢牢掌握在國家的手裏。”

    ——2000年4月2日,江澤民總書記在參觀中國專利16年成就展時指出:“大力支援專利工作,充分發揮專利制度作用,扶植有自主智慧財産權和市場前景的高技術産品成長,促進我國經濟的長遠發展”。

    江澤民總書記關於智慧財産權的一系列重要論述和指示,黨中央、國務院對智慧財産權工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為我國智慧財産權事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

    入世後我國應採取的對策:要提高我國企事業單位專利保護的水準和能力,最根本的是要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使企業真正成為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的獨立法人,成為市場的主體。只有這樣,專利保護才能成為廣大企業自身的一種內在需求。

    目前我國應採取的專利保護對策: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要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較大幅度地提高我國個事業單位謦 利保護的水準和能力,以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形勢,應當採取以下幾方面的對策和措施。

    (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對科技成果的獎勵政策,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專利管理與評價體系

    (二)各級政府要制定切實措施,引導和推動國有企事業單位制定內部智慧財産權管理制度,建立重大技術項目的國外專利申請基金

    (三)要充分重視專利資訊的傳播與運用

    ——在技術創新的全過程中充分重視專利資訊檢索,避免重復研究,提高研究起點和水準;避免吃虧上當和侵犯專利權;

    ——在制定企業、行業、國家科技發展政策的過程中,重視專利資訊的研究和分析,以制定正確的科技政策。

    (四)要加大專利等智慧財産權宣傳培訓工作和專利保護的力度,大力提高全社會智慧財産權保護意識,特別是科技、經濟、貿易界和各級政府領導的智慧財産權保護意識。

    中國網 200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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