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錦靈:促進兩地建築業的合作與改革   

    一.兩地合作發展的商機;

    自80年代改革開放後,隨著外商投資的增加,兩地建築業開始了合作。據統計,2000年前內地共有178家外資建築公司,其中81家(佔46%)是港資企業,香港建築公司在內地的項目達201個,佔外資公司承建項目總數的53%,由此可見兩地建築業有著廣泛的合作及交流。

    隨著經濟的發展,建築業現在也正處於蓬勃發展階段,商機處處。例如城市化建設規模擴大,房屋危改和舊城改造,促使住宅建設大幅增加,並帶動道路、污水處理、電力、環保、供水供熱、醫院、學校等生活配套設施及機場、高速公路、鐵路、港口及大型館所的建設;國家西部大開發,預計未來十年在西部要投資7000至8000億人民幣。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在貿易額增加,投資環境進一步改善的前提下,以往外商暫未能直接參與投資的項目,如港口、航空運輸、鐵路、軌道運輸系統、電網、供水管網、金融、電訊的投資兼管理等項目,將可逐步開放;北京申辦奧運成功,亦將帶動北京、上海、天津及周邊城市擴大發展經濟和旅遊設施的發展。以下是一些主要大城市的發展規劃:

    北京: “十五” 期間固定資産投資總規模為8,000億元

    上海:“十五”期間固定資産投資規模將達10,000億元,其中重大項目規模達4,000億元

    重慶:“十五” 期間固定資産總投資為5,200億元

    107個西部開發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總額2,400多億元

    廣東: 僅2002年固定資産總投資為3,832億元

    由此可見,國家的重要省市在未來5-10年中投資規模將達40,000個億。

    根據世貿組織協議,中國的建築業將在未來3-5年內逐步開放,兩地建築業均將面臨激烈的競爭和挑戰。香港是自由商貿地區,早在30年前建築業已開始按世貿原則對外開放與國際接軌,其中積累了很多成功的經驗,也有一些教訓。現今在國家經濟高速發展階段,我認為正是內地與香港更深入合作的大好時機,我們只有認真總結兩地建築業發展的經驗、推動改革、優勢互補,方為取勝之道。

    二.香港建築業的優勢

    1.在建築業管理方面:香港建築業過往30年發展較快,在國際大城市中名列前茅,其中政府方面對建築行業的引導、推動及監管起了很大的作用。香港政府有一套完善的建築法規、品質監管制度以及精簡而又有效的程式,用以針對公營機構及私營發展的各種不同建設。香港的建築條例亦分別對建築設計單位,工程品質監督及總承包企業進行監管,並不斷參照國際標準及香港發展情況,對建築法規和管理制度進行總結及修訂,引導建築業不斷開放與競爭,推動其向國際水準發展,越來越進步。

    2.在建築設計及工程顧問方面:自80年代開始,香港的經濟建設更加突飛猛進,市場開放,推動香港進一步邁向國際化的大都市。大量資金涌入,吸引了許多國際上知名的建築師、工程顧問及建築企業來參加香港工程的投標及建設。香港的建築師經過幾十年來與國際級建築師緊密的合作及競爭,對國際先進的設計概念、管理模式以及國際慣例有深刻了解 。他們能充份掌握業主對項目的期望及要求,通過設計將其投資理念準確表達,所以香港建築師在設計的經濟原則及實用方面一直表現出色。除了具備國際水準外,香港的建築工程設計顧問近幾年來在內地也參與了很多由外商投資的建築設計及顧問工作,對內地的政策法規及設計管理及運作有實質的理解及認識,這些均是極難得的經驗。

    3.香港對國家可提供基建一條龍的服務:香港是亞洲基建整合服務的中心,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及專業知識,各類公司及人材齊備,單是從事工程、建設、規劃以及項目融資、環境保護等專業顧問服務的公司就超過1,400家,可從項目規劃、建築設計、項目融資,工程顧問,技術引進、建材及機械設備運用,施工承建、項目管理、直至後期的管理營運,維修保養等,提供一條龍服務。香港在設計和承建大型項目上,例如機場、橋梁、道路、隧道、地下鐵路、港口、給排水、垃圾及廢物處理、環保設施、大學、醫院等有豐富的經驗,在填海,高密度及超高層建築,斜坡處理,舊區改造等專門技術方面,也一直處於亞洲領先地位。特別值得提的是,香港由於斜坡多,雨季長,加上人口密度大,很多物業是建在山坡之上,經過多年實踐,香港在斜坡處理及鞏固的技術經驗達到世界一流水準。

    4.香港建築企業的優勢:香港受地理位置限制,地少人多,工程需在狹隘及封閉的環境中進行,香港建築業被迫在困境中求生,從而訓練出了頑強的耐力及適應力。由於經濟發展,對城市建設、公共設施及優質樓宇需求大幅增加,使香港建築企業有機會參與大量工程,不斷接觸各種不同類型的高新建築模式及施工管理方法,並在激烈競爭下,想方法去克服地理條件及契約、法規、工期緊迫等因素的制約,提高建築速度,降低成本;香港的建築企業一直採用國際上通行的建築管理模式,並已形成了一套較為成熟工程總承包及分包的管理辦法,他們對國際上的材料設備市場非常熟悉,在使用先進施工機械及先進的建築材料方面亦佔有優勢,而這些都是促使香港建築業成功的因素。香港雖地方狹小,但在過去二十年間其每年完成的建築工程總額為世界上任何一個國際城市之冠,並施工的精確度、工程的完成速度以及在執行合同方面受到國際建築業的高度評價。

    5.香港在環保節能上的優勢:

    香港對節能建築及推廣環保己積累了較多的經驗。早在80年代,隨著

    人民生活質素提高,對環保節能的要求亦日漸增多,政府開始制訂措施,推動節能環保建築及相關設施不斷發展。香港政府在90年代又分階段推出建築物能源守則及環保規定,並作為建築設計之準則,例如推廣環保露臺,增加採光及通風;擴大公共綠化面積,增加屋苑休憩用地,廣種樹木;利用先進技術控制空調、照明及電梯的能源消耗等。多年來,香港對環境保護,特別是在污水處理及防治海水污染方面成績斐然。

    6. 香港在基建融資及投資上優勢 :

    中國未來數年,將有多項大型基建項目興建,急需大量資金。但按現時國家金融體系,內地銀行為項目投資所開辦的融資及擔保業務極為狹窄及不成熟,不能滿足投資者需要,而香港則能提供這方面的需求及補充。香港是亞洲最強有力的資金中心,由於金融體制健全,法律嚴謹,國際資本自由出入,所以香港一直是內地直接投資的最大來源,約佔全國外來投資總額的51%。香港資金充裕,對國際基建項目常用的BOT、TOT等融資運作方式也很熟悉,可為國家工程項目的的集資扮演重要角色。

    三. 香港建築業在過往經濟高速發展過程中所遭遇的經驗教訓

    香港過去30年,由於是商業社會,經濟高速發展,各行業特別是建築業以成本效益及利潤作為衡量因素,有時會忽略建築品質及工藝。香港建築業過往曾有過很多教訓,例如品質不穩定、工業意外率高、短樁、貪污受賄、環境污染等,而這一系列的問題,主要由以下的原因造成:

    1.殖民地政府方面

    97年之前,香港殖民地政府對前景無長遠計劃,如按世界平均經濟增長3-5%來計算,正常的投資回報翻本期一般約為10-15年,但由於香港的特殊環境,投資者、企業及個人都希望在短時間取得利潤回報,所以將回報期儘量壓縮在5-7年以內,形成經濟超速增長、通貨膨脹加劇,加上殖民地府以高地價、高增長及刺激政府收入作為建築業的政策,造成建築業尤其是房地産投資方面在高速發展中只片面追求利潤而不顧後果。

    2.從投資方面來講

    由於投資方擁有土地,因土地有價而集財富於一身,香港的房地産一直是以買方市場為主。加上香港地少人多,房屋需求量大,地價高,投資利息極為昂貴,所以投資方傾向在最短時間獲取最大利潤,只注重回報效益,壓縮工期,眼光放在快建樓,快銷售,快賺錢上。因樓宇暢銷,只要是地點適合,樓價合理,很快就會售罄,因而他們不用花時間考慮建築的品質,不需強調優質樓宇作為招牌,也減少為滿足人們清新愉快之優美建築設計的開支。

    3.從設計方面講

    設計師受聘于業主,為滿足業主短期內完成項目的要求,通常只追求設計能通過審批、儘快進行施工及取得入夥紙,而沒有充裕時間週詳考慮設計細節及建築可建造性與實際施工的環境條件,或迫於控製成本的壓力選擇較低等級的材料,或只求達到設計及法規的基本效果,缺少細緻規範,此外,業主奉行價低者得的方針,甚至對設計師及顧問工程師也扣減設計費用,令他們只有放手由承包商在施工上自行發揮,這些都對建築工程産生深遠影響。

    又由於投資者對設計單位的要求集中于在法例允許的範圍內,儘量擴大室內的容積率,縮小公共面積,以增加售樓利潤,設計師為顧及業主的需要,設計上偏重如何提高可出售面積,使設計不夠多樣化、呆板、欠缺創新。

    4.從香港的建築機制來講

    香港建築業合約模式過往一直延用60年代英國的版本,主要是向業主方傾斜,而由承建商承擔工程的大部份風險,因香港的建築業招標制度一直是價低者得,如果承建商以割喉的方式激烈競爭降低標價,加上自身能力不足,工人技術能力、監管不力、給工程造成極大隱患。 有時承包商為了趕工期,不惜放棄必要的施工步驟,忽略施工安全及品質,或選用次等建築材料甚至偷工減料。有的為了避過嚴格的建築條例監管,甚至採用非法手段對質監人員行賄,引致貪污及受賄的現象出現。香港在60至70年代曾出現很多貪污事件,後政府成立廉政公署,開始嚴厲執法,打擊貪污。80年代後,隨著香港市民的生活大幅提高,對樓宇的品質逐漸重視,政府的建築監管部門也開始嚴格執法,我們的建築品質亦因此逐步提升到國際標準,但在90年代回歸前後,因地産市道又虛火上升,地産商更加希望促銷樓宇,大幅縮短工期,承包商拼命趕工,部份中小型承建商挺而走險偷工減料。回歸前港英政府建設玫瑰園而推動大型公營建設,回歸後特區政府為壓低樓價,大量興建住宅樓宇,一時間建築工程量大增,建築隊伍不足應付如此龐大需求,一些較大的工程品質事故安全事故時有發生。

    5.建築業人員的素質問題

    香港建築業的施工隊伍,特別是低下層的技術工人,很多未有受過專業訓練,只憑自己的經驗工作,因建築業以分包為主,分包商以計件形式將工作量轉嫁于工人身上,加上香港生活指數高,工人為謀生養家賺取更多的金錢,只求加速完成工作,而不理會其他。因他們工作責任感、工地歸屬感不足、專業培訓程度不高,對整體施工的規範及程式欠缺了解,加上流動性大,很難長期維持一個高質素、穩定的施工隊伍。

    6.香港的分包制度:

    香港數十年來,工程施工一直是由總承包商分包給指定分包和專業分包,因香港以往缺乏對分包嚴格註冊的制度,所以大多分包商是以經紀人身份出現,把他們的工程以拔毛的方式再分包出去,以此類推層層分包。結果是工程由總承包或總分包都不認識不熟悉的隊伍進場施工,下層分包只需達到上一層的承包價格要求,而無需承擔品質上的責任,而上一層實際又起不到監督及指導作用 。儘管分包制度作為一種成本效應和工程施工的有效方式在世界各地都已被廣泛接受,但因分包制環節太多,如沒有嚴格及完善的制度管理,分包商的品質問題受忽視,反而增加了建築費用,又影響對品質的監控。

    四.香港建築業的改革

    香港建築業過往已對業界發生的問題響起警鐘並著手解決,但過往主要是局限在加強執法力度及以針對性的手法進行,但事實證明這些手段未能從根基上發揮作用,要想徹底解決問題,就必須從基層入手。現時香港的建築業已就上述的問題展開深入討論並加以改革

    1. 政府有關方面已在進行建築業條例的修改工作,配合香港經濟結構調整,使建築條例能夠更集中地反映現代社會生活質素提高對建築業的訴求。新的建築條例要求提高承包商在工地安全主任數目以及實行建築工程稽核制度,亦對現存但已過時及不符合環保進程的建築條例進行審議、調整、修改。因在現階段業主及承包商要採取一些措施來實現環保優質建築,將會使建築費有所增加,因此,政府方面也在考慮給予獎勵和適當的補償,以推動和鼓勵業主、建築師、工程師及承包商實施有關策略及計劃。香港業界也在進行合約條款的修訂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對業主方、設計師、工程顧問、承包商都能公平、公正、合理的建築合約機制,並成立建築業統籌委員會,集合發展商、建築師、工程師、承包商等多方面的專業人才,共同溝通合作,對建築業進行監管及改革。

    2. 分包商的註冊,以往的建築業條例只規限承包商要註冊,但分包並不屬於政府監管之列。針對現存分包制度的漏洞及分包商越來越多的問題,為完善總分包制度,現正研究採用分包也要註冊的方式,從而有效控制分包商在經濟能力、管理人員、工作經驗和施工機械上均能達到專業水準。

    3. 工人的培訓和註冊,香港現已開始推行建築工人培訓及註冊制度,對分包隊伍及工人進行培訓、規勸,引導他們的職業的榮譽感及工地歸屬感,把他們納入正軌。香港職業訓練局、建造業訓練局及各總承包商已推出大量的培訓計劃,希望以長期培訓制度來整體提高建築人員質素。並研究建立職業工人註冊制度,並擴大至所有專業,使他們的職業及工藝能得到承認,並利用註冊制度促進他們不斷培訓、自我增值,達到職業水準。

    4. 在總承包方面,由於要承擔巨大的合約、經濟及社會責任,所以要不斷地改進施工方法,提升管理人員的質素,完善總承包的管理機制,現時很多總承包都在重整工程管理組織及方法,推行管理人員、技術工人及分包人員再培訓,並考慮聘用長期工人,並以施工技術經驗及安全品質紀錄良好作為雇用分包的原則,通過管理制度、施工方法、風險評估,優質的分包等來提高總承包的管理效率。

    5. 加強施工安全及品質,採用環保的施工技術及方法,由於社會上對建築業的安全品質越來越重視,新的建築條例也對建築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承包商的安全紀錄已被列為投標的重要參考因素之一,直接影響中標的機會。在環保方面,建築上所産生的圾垃、噪音、塵埃、人工和材料的浪費均可以通過提高效率,減少超時工作而大大降低,除了環保修例的配合之外,承包商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合理安排工序,以減少浪費,同時也要以創新精神,配合現代化施工技術的更新來改良施工方法,有效地物流管理和適當地投資使用機械設備以及建築材料的迴圈再用,都是減少空氣、水質及噪音污染的有效方法,香港的建築業人士正循此方向加以改革。

    五.結合香港的經驗,兩地應加強合作,推動建築業進行全面整改

    現時中國的經濟正處高速發展階段,建築業急需國際上的經驗,而香港的優勢及經驗則可提供借鑒,我們應加快建築業的改革,促進兩地的進一步合作

    1.進一步健全法律法規,並應統一執行。

    國家為了加強建築市場的管理,已陸續發佈了眾多的建築業法律、法規及規範,我們認為除了制定法律外,更應該在執行上切實抓起來,國家的法律法規與各地方的政策應相互統一,尤其是政府部門之間的對外法規要相配套,各項政策法規應有明確指引,增加透明度,使外商能夠準確掌握及遵守,避免在執行中出現混淆,同時中央應有完善的機制來監督地方政府各部門執行。

    以往陳舊而不適合現代化社會的建築法規、建材規範應及時加以修訂及刪減,以推動技術改造及施工方法更新。採用與國際接軌又配合國情的建築標準,並應循序漸進。假如一開始,標準就定的太高,脫離實際,在工程中因各種條件限制、例如施工技術水準、新型建築材料的使用、建築管理人員的素質等根本達不到,反而失去規範的約束作用。

    2.轉變政府職能,加速政府管理機制改革

    加入世貿後,為適應新的經濟環境及遊戲規則,政府職能亦應相應調整。政府與國有企業之間,地方政府與地方企業之間存在的利益關係應逐步分開。政府在對外商的管理方面,應從單獨的管理限制角色變為管理與服務結合。現時國家對轉變政府職能的政策已相繼出臺,中央各部委及省市地方政府正在進行機構改革,政企分開,陸續將政府原來直接擁有的企業及權力下放至商業機構及自主經營的層面,或交由專業行會進行管理。政府不再直接參與和干涉企業的商業活動及盈虧,公司或企業的負責人也將脫離政府編制,而是作為和企業榮辱與共的實質經營者。我們認為這是國家改革很好的開始,但還應加快步伐。

    3.採用新思維,進一步推動國企改革

    內地建築企業由於過往體制影響,在提高生産力方面受到很多限制,企業管理的模式仍然比較守舊,跟不上21世紀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例如企業經營管理者由上級領導任命、企業架構層次多、産權不清晰、獎罰機制不完善、企業的社會成本遠遠大於生産成本,因此制約了企業在技術創新、施工方法改革方面的投入,影響企業現代化進程。在目前大量外國企業準備進軍內地的時刻,內地企業如不加速改革,將面臨極大的競爭危機。現時,國家為解決國企業的問題,已推出了一系列企業改革的政策,通過企業改制、改組、聯合、兼併或股份合作等方式建立新的企業産權關係。我們認為,兩地的建築業可就此展開進一步的研究,在原有合資、合作方式基礎上,探討新的合作模式,利用香港過往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改革的經驗,加速國企的改造及進步。

    4.健全招投標機制,使招標活動更加公開、公平、公正及具國際性

    加入世貿後,中國市場逐步開放,為適應國際投資者及國家建設項目的需要,應鼓勵採用國際通行的建築承包及基建合作發展模式,進一步完善建築市場機制,打破目前在部分地區還存在的領導干預、地方保護、行業壟斷等現象,在工程設計、發包、承包、管理及監督等重要環節上都應進行改革。現時內地大部份省市已建立了統一的招投標交易中心,但由於實施時間有限,很多地方流於形式。例如招投標程式不嚴謹,有的雖有詳細的條例,但不同部門各有解釋,執行不一致,造成管理上的漏洞。更值得留意的是招投標過程中對投標價的惡性競爭,業主壓價發包,制定不合理的工期,建築業內部自相殘殺,有關部門一定要以行政手段進行實質管理。在大型國際公開招標項目上,除了各地建委管理,業主組織招投標活動外,亦應邀請國際上認可的專業顧問及機構共同進行招標、評標及定標,使招投標活動具有國際公信力,並且通過國際性的招標活動,令到內地需要招投標的業主、設計及承包單位逐漸了解及熟悉國際建築業的遊戲規則。

    5.改善工程總分包管理制度,培養合約管理人才

    內地的總承包模式開始全面推行不久,總承包的管理機制及管理手段仍欠成熟,分包制度更不完善,層層轉包,層層剋扣的現象仍然突出,業主在指定專業分包時,通常以投標價作為重點選擇的條件,不注重分包商的質素及以往的施工記錄和財政能力,使總承包非常困擾。我們的經驗證明很多問題就是由這種安排産生的,如果指定分包先天不足,那麼,在工程過程中如何加強管理監督,也只能是事倍功半,甚至拖累整個工程。所以我們強調應在選擇分包之前,就要對指定分包的施工經驗、技術力量及人員情況進行評估,除考慮標價之外,還要評核其真實的工程能力及公司質素。

    現時內地建築業專業合約管理的人才十分缺乏,很多人對合約制定、執行及索賠的正確概念模糊,未有認真、實質及誠實地履行合約,而通常是利用合同的弱點挑起爭端,希望從中得到好處。所以國家迫切需要培養一大批具有法律觀念、專業知識、掌握談判技巧、懂得監管、執行及進行索賠和仲裁的專業合同人才。

    6.開放市場,支援香港建築工作者參與國家公營項目建設

    近年來,內地大型公共設施進行國際招標,其對象主要是內地及外國建築設計師,香港建築師受邀請的機會不多,香港的建築師及專業顧問只能參與少部份的中外合資項目,而很少有機會參與國家公營項目的建築及土木工程設計。但我們認為既然市場全面開放,就應該一視同仁。其實香港有很多非常優秀的建築設計專業顧問,在國際上也有其地位及資格。他們既有中華民族的文化,又掌握國際上先進的設計概念,能高度應變、勤奮工作、極具專業精神,特別是對國際性合約及其遊戲規則非常熟悉及理解。內地設計院雖然經過20年改革開放,設計水準已大有改進,但同境外設計相比仍存在一定距離,特別是在建築設計佈局及功能的合理性以及經濟效益等方面都是比較弱的環節,所以我們認為應在建築設計層次上進一步加強合作。

    除在建築設計及工程顧問層次上進一步對外開放之外,對建設項目融資、保險、風險管理、建築物的使用及營運、物業管理、維修保養等方面亦應全面開放,尤其是現階段國家大規模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如能多層面開放,吸引更多國際及香港建築工程、土木工程、城市規劃及基礎設施等工程的設計師、專業顧問以及其他相應專業人材參與,則能在建設項目上為國家節省大量資金,縮短建設時間,提高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效能及使用壽命。

    7.加強工程品質、安全及環保管理,完善監督機制

    近期內地的一些省市因低劣建築而引起的重大惡性工程事故頻發,説明建築市場機制及工程品質及安全監督體系改革迫眉睫。我們十分支援建立和落實工程素質領導責任制,但主管機構也應注意建築業的運作規律,因建築品質好壞,成本高低同政府的法例及規範是否完整、業主對合約要求是否嚴格、建築的設計是否合理、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法、材料的選用等都有直接的關係,所以,我們認為對建築品質的控制、監督應從多方面入手,是全方位及立體的,同時也要加強對質監、質檢機構及人員的培訓及發牌註冊制度。我國已推行工程監理制,並取得了很大進步。但因全面推行的時間較短,特別是對合同的理解、執行,對品質監督的形式及專業性方面有待進一步完善。

    8.內地建築應加強建築隊伍的培訓工作

    中國建築工人隊伍十分大龐大,但因是勞動密集型,很多勞務是由農村勞動力提供,據統計,現時建築業人員約有3,500萬人,其中2,500萬是來自農村。因大部份工人教育程度及文化水準低,工作質素及技術很多時達不到標準。在中國經濟快速增長的今天,如建築隊伍的水準不加快提高,會拖累建築業整體服務質素,更會引發一系列的工程品質問題。所以中央及地方要建立一套更為完善及長期的工人培訓上崗制度。工人的培訓除了技術要求外,特別要加強職業道德、專業操守、法制觀念、安全施工及環保意識的教育。 

    總括以上幾方面,我們認為內地及香港建築業的結合和改革是兩地的共同發展目標,是大勢所趨、也是我們的生存之道 。

    回顧國際建築業發展的歷史,歐美很多國家在過往的1-2百年內一直在對建築業進行改革。因建築業是一個龐大的産業,牽涉面十分廣泛,直接關係其本國建設及人民生活的切身利益,所以一旦有問題,就漏洞特顯,為社會所關注。而在事實上,建築業大都奉行價低者得的方式,競價中必然造成利潤下降,甚至無利潤。因建築行業回報少,所以不能吸引投資者的興趣,也減低他們為此行業擴大投資,進行改革的意欲。但今日的中國在如此短的時間內,經濟超速發展,10年中要進行幾萬億的投資建設,建築業必須要加速改革,才可配合整體國民經濟的發展,否則就要拖後腿,引致嚴重品質及安全事故,浪費國家資金。我們在此呼籲中央及建設部的有關領導,認真參考過往的歐美、亞洲及香港等地區建築業改革的經驗及教訓,例如歐洲很多城市包括巴黎、倫敦等,大部分的建築都有幾百年的歷史,因建築品質高,至今仍保存良好。而香港郄因在40-60年代建造很多粗糙建築,引致在幾十年後的今天香港要面對沉重的樓宇拆卸負擔。所以國家要針對中國建築業的現狀,從業主、設計師、工程顧問、承包商、建築材料到政府法規等方面進行一系列深刻改革,這樣可以少走很多彎路,增加建設效率,降低成本,節省資金,這也是對人類、對我們國家及人民的最大貢獻,香港建築業現也正在進行改革,我們非常願意提供香港的經驗,給予國家最大的支援及協助,但也希望政府方面開綠燈加以推動。

    我在內地進行投資考察與中央有關部門或地方政府的領導傾談時,他們鼓勵我們積極投資,很多時也談到香港的公司北上投資,遇到問題時多數是依賴中央或地方政府出面協調解決,我們認為此話有道理,作為投資者及經濟參與者,我們應該儘量自己解決問題。但因為按現時的體制,中外合資合作公司的負責人或主管機構大部分隸屬中央或地方政府,或由政府下屬出任股東,我們作為中國人,有糾紛時又不願意動不動就通過法律訴訟解決爭端,所以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只有向政府提出訴求,出面解決。我們也希望有關的中央及地方政府官員理解。我相信,在政府職能進一步下放,國有企業進一步改革後,企業的當事人及股東有實質控制權時,問題則可迎刃而解。

    各位朋友,縱觀歷史,中國現正處於歷史上最好最興旺的時期。現時社會各界對我們建築業有很大的期望,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們肩負重大的社會責任。為了中國的進步及發展,我們大家要共同結合起來,互相支援,以彼之長補己之短,共同努力,共同提高。以新思維及政策的有道,共創美好明天。

    中國網 200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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