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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應聘熱問"五險一金" 諮詢律師答疑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3 月20 日 | 文章來源:北京晨報

“試用期單位不給我上保險,對嗎?單位給我上五險時只以最低工資標準做基數,怎麼辦?”3月18日,在北京展覽館舉辦的一場招聘會上,中國勞動爭議網的顧問律師義務提供勞動維權諮詢,他們的諮詢臺比所有招聘單位都熱鬧。記者了解到,諮詢者幾乎都是即將畢業或畢業不久的大學生,而他們問得最多的問題,就是“五險一金”。

在招聘會現場義務諮詢的七八位律師全部來自各律師事務所,上午招聘會最高峰時,諮詢臺前排起了長隊。勞動合同、畢業生三方協議、提前辭職賠償金、試用期……都是熱點問題,但被問及最多的還是“五險一金”。

參加諮詢的孫守恒律師告訴記者,關於“五險一金”,諮詢問題主要有三類。一是單位完全不給投保,這種情況是少數。二是單位故意少繳保險費,只以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580元/月)作為繳費基數,使員工的醫保待遇、住房公積金水準都大大降低。三是單位對新員工試用後才給簽合同、上保險,試用期沒有任何保障,試用期後又以種種託辭拒絕雇用,使年輕人損失嚴重。

對於前兩種情況,孫守恒律師建議,如果跟單位商談無效,又想保住工作,不跟單位撕破臉皮,可以匿名向政府部門舉報。對於第三種情況,吳運新律師表示,《勞動法》規定,單位在試用期之前就應該與員工簽合同,並足額繳納保險費。為了今後維權有證據,試用期時要留下自己工作的證據,如工資條、工作證、考勤記錄等。

查詢與舉報

北京市具有強制性的社會保險有5種: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其繳費規定可以在北京勞動保障網(www.bjld.gov.cn)上查詢到。4月1日起,北京市勞動保障局將啟動2006年度全市單位社會保險繳費情況專項審計,目前正在接受群眾舉報,舉報電話是:12333或63167943(作者:雷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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