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圈經濟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實施方式

中國共産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的《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第六條“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中,提出要大力發展迴圈經濟。發展迴圈經濟,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堅持開發節約並重、節約優先,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大力推進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全面推行清潔生産,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節約型增長方式。積極開發和推廣資源節約、替代和迴圈利用技術,加快企業節能降耗的技術改造,對消耗高、污染重、技術落後的工藝和産品實施強制性淘汰制度,實行有利於資源節約的價格和財稅政策。在冶金、建材、化工、電力等重點行業以及産業園區和若干城市,開展迴圈經濟試點,健全法律法規,探索發展迴圈經濟的有效模式。強化節約意識,鼓勵生産和使用節能節水産品、節能環保型汽車,發展節能省地型建築,形成健康文明、節約資源的消費模式。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馬凱日前在接受《經濟日報》採訪時表示,“十一五”規劃從資源環境狀況與經濟發展的矛盾已經上升到現階段中國現代化建設主要矛盾之一齣發,提出了發展迴圈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要求。

馬凱指出,中國資源相對不足,目前粗放型的增長方式又進一步加劇了資源不足的矛盾。因此,大力發展迴圈經濟是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途徑,也是“十一五”規劃的一個重要亮點。迴圈經濟是一種以資源的迴圈利用為核心,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基本特徵,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經濟增長模式,是對“大量生産、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傳統增長模式的根本變革。

馬凱表示,要用迴圈經濟的理念指導各級各類規劃的編制。健全促進迴圈經濟的法律法規體系,加快制定用能設備能效標準、重點用水行業取水定額標準、主要耗能行業節能設計規範,以及強制性能效標識、再利用品標識等標準。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實行促進迴圈經濟發展的價格和收費政策等。 (國家資訊中心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閆敏博士後摘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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