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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額徵營業稅年限放寬至五年 二手房源可能減少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5 月30 日 | 文章來源:中新網

綜合北京媒體報道,針對房地産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建設部、發改委、監察部等九部門聯合製定的《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29日發佈。意見規定,從2006年6月1日起,對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

據《新京報》報道,中原地産華北區域總經理李文傑表示,“對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對二手房市場的影響是最明顯的。將營業稅徵收時間從“2年”為限,調整為“5年”為限,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抑制購房投機炒作行為,但對扭轉目前房地産市場的整體格局影響有限。

今年北京二手房的漲幅則要遠遠高於一手房,究其原因,則主要是市場供應層面不合理所導致。將營業稅徵收時間改為5年,在一定基礎上減少投放到市場中的二手房的數量,二手房市場勢必會出現“供求錯位”的現象。目前二手房屋交易的營業稅為5%,契稅為1.5%——3%,假如在5年內將房子買掉的話,加上交易過程的代理以及諮詢等費用,交易環節的支出就達到10%,這必然要轉移到購買者身上,無形中加大二手房的交易價格。

此次9部門的新政策最值得關注的還有一個懸念:就是沒有涉及此前被傳得沸沸颺颺的關於房屋轉讓差額收益部分的個人所得稅的繳納問題。新政策對此沒有提及,這就給下一步房地産市場的調控留下了空間——一旦此次通過徵收交易環節稅收效果不盡如人意,有可能下一步就會出臺很多人都特別在意的房屋轉讓徵收差額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去年國稅總局幾次重申二手房轉讓獲益部分應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另據《京華時報》報道,北京市地稅局營業稅處查力剛副處長透露,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賣房者需要繳納的營業稅稅率為5%。同時,賣房者還要一併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這兩項稅費。因此,銷售二手房一方需要繳納的實際稅率為5.5%。

北京鑫尊置地總經理劉軍則表示,這個規定將給二手房交易市場帶來衝擊,使得消費者的購房成本增加,二手房交易量會下降。同時,房源也將減少,對於專以二手房買賣為生的仲介公司來説,生存會比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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