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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監管布陣“十一五”開局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3 月22 日 | 文章來源:經濟日報

日前舉行的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保監會主席吳定富闡述了“十一五”開局之年的保險監管方略。新一輪的保險監管程式開始啟動。

五個特徵

新的監管方略建立在對中國保險業形勢的明晰把握上。吳定富首先概括了中國保險業初級階段的5個特徵。

第一個特徵是保險業持續較快增長,社會影響日益擴大,但保險業的整體規模仍然小,發展水準仍然低,保險業統籌協調發展的任務還很重。第二個特徵是現代企業制度初步建立,保險監管體系初步健全。保險業體制創新任務艱巨,改革進入攻堅階段。三是傳統上依靠“鋪攤子”、“上規模”的發展模式已逐步被擯棄,保險公司開始主動調整業務結構,注重速度與效益的統一。但結構調整還停留在比較初級的層面,市場競爭手段單一,業務發展模式粗放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四是産品體系逐步健全,新的業務增長點不斷涌現。但創新體制還不完善,個性化的産品供給不足,一般性産品供給過剩。五是保險監管體系建設取得長足進步,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的情況有了根本的改觀。但隨著市場主體增加,業務範圍擴大,以及資金運用渠道增加,保險業面臨許多新的風險因素,防範風險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

吳定富要求,“十一五”時期,圍繞又快又好做大做強保險業的戰略目標,保險監管部門要提高引領發展的能力和提高防範風險的能力。圍繞著“速度、效益、誠信、規範”八字方針和“業務較快增長、結構科學協調、效益穩步提高、競爭規範有序、風險有效控制、誠信顯著改善、管控不斷增強、隊伍堅強有力”的八項目標,著力加強市場調控,防止大起大落;著力解決規範經營問題,確保市場有序運作;著力抓好誠信建設,提高行業的社會形象;著力解決管控不力的問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有效落實。

四點不足

吳定富毫不回避地指出,目前中國保險業存在著“四個不成熟”,即保險市場不成熟,市場對保險資源的配置效率比較低,市場供給不足與局部業務領域過度競爭的現象並存;保險公司基礎管理薄弱,創新能力不強,還沒有形成長期穩健的發展戰略;保險監管由於經驗不足,監管整體水準不高,與我國保險業快速發展的形勢還不適應;同時保險消費者風險意識不強,對保險認識不深,不能根據自身特點進行理性的保險消費。

鋻於我國保險業發展還不成熟的情況,吳定富強調保險監管必須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各種手段,對保險市場進行有效調控。要引導市場主體科學調整結構,處理好加快發展和調整結構的關係,保持較快的發展速度,並按照“規模險種出效益、效益險種上規模”的要求,促進規模和效益協調發展。不斷培育新的增長點,引導和推動市場主體在保險業發展的薄弱環節加大投入力度,把群眾有需要、經營有效益但又沒有發展好的業務儘快發展起來。

據了解,今年保監會要整合全系統的監管力量,針對重點公司、重點地區、重點業務開展全國交叉專項現場檢查,力爭使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同時充分發揮國有保險公司監事會的作用,加強監管部門與監事會的協調配合,促進市場規範經營。吳定富強調,規範經營是解決誠信、效益問題的基礎,也是加快保險業發展的必要條件。

三大重點

目前,保監會已經確定産險、壽險和保險仲介今後3年內的監管工作原則、監管政策和監管標準。即在財産險方面,通過規範手續費列支渠道、下調費率浮動上限、在精算報告中明示手續費標準等措施,加強車險業務管理,規範車險經營;通過制定行業《純風險損失率表》、頒布危險單位劃分指引、加強再保險監管等措施,治理和整頓大型商業保險項目的非理性價格競爭;以批單退費、手續費列支、應收賬款、審批報備産品執行情況等為重點,開展現場檢查。

在人身險方面,通過積極引導和推動合作模式創新、嚴格限定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等措施,規範銀行保險業務;出臺《養老保險管理辦法》、《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等規章,促進養老和健康保險規範經營;以內控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財務真實性等為重點,開展現場檢查。

在保險仲介方面,進一步落實保險行銷員持證上崗制度,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行銷員資格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專業仲介機構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認真把好行政審批關。

此外,治理整頓商業賄賂也是保監會今後的工作重點之一。據悉,保監會印發了《關於保險業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實施意見》討論稿,提出了保險業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主要目標、指導原則、治理範圍和重點等。吳定富表示:保監會必須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精神,把治理保險業商業賄賂和規範市場秩序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務求取得實效。(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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