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平:變動中的中國農村與農民

(節選)

    一、政府高度重視“三農”問題,基礎制度建設有重大進展

    2001年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管理取得了明顯成效。在“三個代表”學教活動中,縣以下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走出機關,走向農村,開展調研,整改問題,促進發展;著手解決農村“無人管事,無人辦事,各行其是,有人亂辦事,矛盾多而複雜,群眾不滿意,村級經濟社會發展慢,農民利益受損失”等現實問題;制定了縣鄉領導和部門領導包聯鄉村制度,黨委書記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等制度以及考核考評辦法;抽調具備帶領群眾發展生産、發家致富的真本領的幹部,帶項目、帶任務、帶指標下鄉進村,引導示範,推廣新技術,開拓農副産品銷售市場,增加農民收入,得到了農民的歡迎。

    2001年10月1日,全國所有的鎮和縣級市市區取消“農轉非”指標;把藍印戶口、地方城鎮居民戶口、自理口糧戶口等,統一登記為城鎮常住戶口,與“原住戶”一致;凡在當地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的人,本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均可自願辦理城鎮常住戶口,並自願保留其承包的土地經營權。這為農民在外打工就業拆除了身份制度壁壘。

    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不斷推進。①貧困地區農村中小學收費實行“一費制”,初中生每學期最高不得超過115元,小學生每學期最高不得超過60元,禁止其他各項收費;②限額控制村級訂閱報刊費用;③專項治理農村電價和農民建房收費;重新審核農民建房收費項目和標準,減輕農民建房負擔;④在全國範圍內實行農業稅收和涉農價格、收費公示制,做到項目公開、標準公開、範圍公開,讓農民能夠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等等。⑤積極穩妥地進行農村稅費改革,2001年還在試驗階段。中央原來準備拿200億~300個億來支援稅費改革,但顯然不夠用。這項改革在精簡黨政機構人員的同時,也著手處理農村義務教育的資金投入、資源重組等重大問題。稅費改革方案在實踐中正不斷趨於完善。

     二、農民的流動、收入和消費

     1、農民的流動

    2001年3月,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辦公室繼1999年、2000年連續兩年之後繼續對河北、江蘇、安徽、江西等13個省、市的觀察點村莊進行勞動力外出情況跟蹤調查,涉及134個村莊,農村人口19.5萬人,耕地23.1萬畝。調查發現:2001年農村勞動力外出的比重,在連續兩年增長基礎上又增長了2.4個百分點,達到了23.3%。其中男性勞動力佔64.5%,女性佔35.5%。雖然男性仍佔絕大多數,但女性比重較2000年增長了4.4個百分點,處於上升趨勢。按東、中、西三大地帶和省(市)劃分,被調查的13個省份中,外出勞動力比重增加最多的是中、西部的省份。中部省份較2000年增加了3.4個百分點,達26%,西部省份較2000年增加了4.4個百分點,達22.5%。東部省份較2000年略有下降,外出比例為18.7%。按順序排列,外出勞動力比例最高的5個省是:江西(48%)、四川(31.9%)重慶(29.1%)、湖北(27.8%)安徽(24%)。外出勞動力中屬今年初次外出的佔17.9%。

    勞動力流動區域更趨廣泛。2001年農村勞動力流動範圍擴大,跨省區流動的佔45.8%,較2000年增加了5.2個百分點,跨縣區流動的佔22.7%,較2000年增加了近3.2個百分點,在本縣打工的佔31.6%,較2000年減少了8.4個百分點。跨省流動比例最高的5個省是:江西(64.8%)、貴州(63.9%)、重慶(57.7%)、安徽(57.4%)和湖北(52.9%)。其他省份中,四川和湖南兩省比例也等於和接近50%。在跨省區的勞動力中,有78.4%流向了東部沿海省(市),較上年減少了4.3個百分點。

    農村勞動力外流的最主要原因:一是62%的外出者是因為農業的比較效益低,想外出多掙些錢,這是勞動力流動的最主要動因。二是農業內部的就業壓力過大。調查中26.4%的勞動力是因為家中人多地少無活可幹而外出。調查中涉及的134個村莊,擁有勞動力105329人,勞均耕地2.2畝。按現在勞動生産力水準估算每個勞力可耕種5~8畝農田。以此推算,目前種植業僅需30~40%的勞力就可以滿足需要。近年來鄉村企業連年滑坡,勞動力就地轉移失去依託,剩餘勞力不得不外出找出路。

    大多數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並沒有放棄農業生産和土地的承包權。打工者有的將主要時間和精力放在打工上,農忙時節回家種田。有的將農田留給家中婦女或年老體弱者耕種。據統計,只有5%的耕地委託給親友耕種,2.8%的耕地轉包給他人,撂荒耕地僅佔總耕地面積的0.47%,村均8畝。外出勞力中還有7.7%的人是希望出去見世面,學技術。

    農村勞動力流動基本上還處於一種自發調節階段。本次調查的2.4萬多外出人員中,由勞動部門組織和用人企業招聘外出的僅佔15.1%,由親戚朋友介紹外出的佔52%,靠自己碰運氣外出的佔28.5%,屬於其他情況外出的佔4%。在流入地他們收入時高時低,很不穩定,經常遇到一些麻煩,甚至發生一些農村女青年被人口販子以介紹工作為名而遭拐賣,也給某些勞動力流入地帶來交通、住房擁擠、治安混亂的局面。

    2、農民的收入

     2001年上半年的農村居民每人平均現金收入為1063元,比2000年同期增加50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4.2%,增幅比2000年同期提高了2.4個百分點,呈現出回升態勢。其中,出售農産品收入出現恢復性增長。2001年上半年,農民出售農産品的現金收入每人平均為431.5元,比2000年同期增加16.3元,增長3.9%。家庭經營二、三産業平穩發展。2001年上半年,農民家庭經營二、三産業的現金收入每人平均為181元,比2000年同期增加6.8元,增長3.9%,呈平穩增長的態勢。工資性收入保持較快增長。2001年上半年,農民的工資性收入每人平均為342.4元,比2000年同期增加30.3元,增長9.1%。從工資性收入的來源渠道看,增加較為明顯的是農民外出務工得到的收入,2001年上半年,農民外出務工得到的收入每人平均為111元,比2000年同期增加9.6元,增長9.4%。

    但是,農民收入增長還是比較緩慢的,主要原因是,農産品價格不斷走低。農民從農業生産得到的逐年減少;由於科技水準和勞動生産率低,主要農産品生産成本比較高。另外,農業加工鏈條短,農産品加工增值少,嚴重制約了農業對農民收入的貢獻能力;農業融資能力差,資金流入少。

    儘管如此,2001年農民收入增長速度超過了2000年,糧食價格的總體漲幅要大於糧食減産幅度,農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農民有望從結構調整中獲取更多的收益;農民來自非農産業的收入將有所增加;宏觀經濟環境的逐步改善為農民外出就業以及工資性收入增長創造了條件。

    3、農民的消費支出

    2001年上半年,農村消費品零售額為6706億元,比2000年同期增長8.1%,表明農村的消費需求較往年有所升溫。但與城市相比,農村市場的啟動仍顯乏力。引起農村消費市場升溫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前幾年農村總體消費滯後,結余購買力有所增加;二是消費環境改善為消費支出的增長起到了促進作用;三是社會公共品和服務價格的提高,推動了農村居民被動性消費支出(如交通、通訊、醫藥和文化)的增加。

    龐大的教育支出,壓制了農村消費能力。據測算,按現在的消費水準,一個家庭培養一個學生,從小學到高中要花費35萬~5萬元之間,大學本科要花4萬~5萬元之間,一個家庭培養一個大學生大約要花7萬~10萬元。在農村,有許多孩子因缺錢失去了上大學完成學業的機會。沉重的教育負擔間接地壓制了農民的消費能力。

    農民在生活開支的支配量也在下降。一個是教育費用拖欠,再就是壓縮日常生活消費。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也影響農民的消費能力。現在農民除生産,一般消費外最大的開支就是教育、養老、看病、住房。而農村合作醫療所起的作用已經明顯縮小,農村個人收入的增長無法抵消公共品供給下降的負面影響。

    三、 農民和土地的關係

    1、確保農村土地承包30年不變

    2001年6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草案)》被提請進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審議。這意味著國家將通過法律制度的形式,保證農村中土地承包制度的實施,保障農民對土地享有30年不變的長期使用權。

    目前真正可以不依賴於土地就業和生存的農民畢竟還是極少數,對土地撂荒現象,主要應當從農産品供求的週期性變化去找原因,也應當從減輕農民負擔、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權流轉機制等方面去努力做好工作。農産品供求波動是經濟運作中的短期矛盾,而土地制度則是社會經濟的基本制度,為解決短期矛盾而動搖基本制度往往得不償失。

    對承包地的“反租倒包”和公司、企業進入農業直接生産領域,需要採取極為謹慎的態度。一是要引導公司、企業進入開髮式農業的領域,即鼓勵它們開發“四荒”、營造林地、治沙改土等,而盡可能不與農戶爭耕地。二是還是要鼓勵公司、企業發展以“公司+農戶”為主的農業産業化經營,為農戶提供農業的産前、産後服務。通過公司的帶動,提高小規模分散經營農戶的組織化程度,使農戶降低進入市場的成本和風險。把土地集中起來,由公司經營,農民在公司入股或者在公司打工。確實有一些這樣的典型,但這些典型的推廣意義並不很大。

    2、農村土地流轉加快

    土地流轉是指承包農戶將土地轉給他人經營。隨著農村土地承包使用權一定30年不變,農村産業結構調整出現一個很突出的矛盾:勞動力紛紛外出打工、經商,無暇顧及承包地的耕種和管理,導致大量的土地拋荒。為此,一些地區探索土地流轉的新方式,即通過轉包、轉讓、租賃、入股、倒包等多種形式,將一些産出低的土地從農戶手中流轉出來,由農業龍頭企業、種養大戶、農技人員和農民經紀人來經營。

    據浙江大學和浙江省農業廳于2001年5~6月對浙江所屬八市就農村土地流轉問題的專題調查發現,新一輪的農地流轉呈現出以下新特點:①從無償流轉向有償流轉轉變。②農地流轉從經濟發達地區向全省擴展。③從農民相互間的自發流轉向組織化、有序化流轉發展。④農地流轉後的經營對象由原來的種糧大戶為主逐漸向工商企業轉移,經營內容從種糧為主轉向發展高效種養殖業。⑤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土地流轉。全省70%以上的縣(市)政府都已相繼出臺了加快土地流轉、發展效益農業的政策措施。

    同時也發現,維護農民利益和發展效益農業的衝突時有發生。據農業部信訪處統計,2001年,第一季度土地問題的來訪較2000年同期增長一半以上,其中不少反映的就是土地流轉問題。

    3、城市化與農村土地

     現在,全國工業總産出的50%、GDP的70%、國家稅收的80%,都出自於城鎮。中國要實現城市化的規劃目標,今後每年至少還要將1000萬農民轉為城市戶口。非農就業問題正在引起廣泛的關注。已有的案例調查表明,農用土地轉移為城市用地後的增值,是農民對城市化的巨大貢獻,也可以説是對於農村資産的一種平調和轉移,有人計算此項規模已經數倍于通過剪刀差對農民的剝奪。對這個問題,深圳解決得比較好,廣東、北京、上海也正積極處理這一問題。

    四、 基層政權和農村組織

    1、鄉鎮政府

    現在鄉鎮政府負債嚴重,2/3的鄉鎮政府拖欠民辦教師的工資。同時,如何減輕農民負擔也是鄉鎮政府直接面對的一個大問題。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調查,絕大多數村幹部講70%以上的精力是跟農民收錢,鄉里的幹部講,現在60%左右的精力忙於收各種稅費,許多鄉里都成立了工作隊,過去農民跟幹部之間是魚水關係,現在對抗的味道越來越濃了,農民拒交稅費的也越來越多。

    由於鄉鎮實行財政收入包乾,鄉村兩級組織協稅護稅熱情空前高漲,有些地區鄉村兩級幹部在協稅護稅的名義下直接充當稅官,走鄉串戶向農民、個體戶、私企或鄉鎮企業收稅,鄉村幹部成了稅官,這種現象給鄉鎮幹部增加了不屬於他們的工作量,也容易激化幹群矛盾。

    2 、村級民主監督出現新的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正式頒布實施兩年有餘,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是法律規定的村民自治的核心內容。在農村依法實行村民自治,解決了大量單靠政府難以解決的社會問題,促進了農村的兩個文明建設。2001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執法檢查組,分赴山東、福建、海南、吉林、新疆5省(區),對村委會組織法的貫徹情況進行了實地檢查。從檢查的情況看,在村委會組織法頒布後,各地依法制定與法律配套的地方性法規,原已制定的重新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其中,山東、福建、海南、雲南、河南等省制定了貫徹村委會組織法實施辦法和選舉辦法;吉林、新疆、黑龍江制定了村委會選舉辦法。各地依法推進民主選舉,提高了村委會的選舉品質;判斷哪種選舉方式更好,最重要的標誌是選出能帶領廣大村民發展致富,能代表他們根本利益的村委會幹部;依法推進民主決策,提高了村民對重大村務的決策水準;依法進行民主管理,提高了村民管理村務的能力;依法推進民主監督,增強了村民對村務監督的力度。

    村級民主監督形式有了發展:比如,定期或不定期向村民會議報告工作;村民會議依法對村委會成員進行民主評議;成立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實行村務質詢制度;在平時或選舉前開展審計工作;加強對村務公開工作的監督。這説明在農村基層組織的自治水準正在不斷提高。

     五、鄉鎮企業依舊蘊藏巨大潛力

     鄉鎮企業規模化是鄉鎮企業發展的突出特徵。規模企業的快速發展使其各項主要經濟指標佔全部鄉鎮企業的比重明顯提高。到2001年5月底,規模企業工業增加值所佔的比重由2000年同期的28.1%上升至29.1%;實現利潤的比重由28.7%上升到29.3%;上繳稅金的比重由39.7%上升到42.1%;出口交貨值的比重由63.4%上升到65.4%。這表明,規模企業越來越成為支撐鄉鎮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狀況進一步加劇。2001年1~5月,東部地區鄉鎮企業增加值比2000年同期增長13.2%,中、西部地區分別增長9.3%和11.4%。增加值佔全國的比重來看,東部地區由2000年同期的60.4%上升到61.4%;中部地區由32.7%下降到31.7%,西部地區佔6.9%,沒有什麼變化。2001年全國鄉企聚集在小城鎮和工業園區的比重已達到20%。與西部鄉企較為分散的佈局不同,東部鄉鎮企業對集中發展問題認識早,鄉企聚集度已經達到30%,上海鄉鎮企業在工業園區的聚集度更達到了40%。

    鄉鎮企業治亂減負取得階段性成果。截至2001年6月30日,已取消向鄉鎮企業的不合理收費項目26798項,涉及金額226.5億元。其中,取消專門涉及鄉鎮企業不合理收費項目4309項,涉及金額29.4億元。

    鄉鎮企業的稅收已經在許多縣鄉兩級的財政收入中佔據了絕對主導地位。鄉鎮企業增長的持續下降,必然造成縣鄉政府財政緊張,一些縣的鄉鎮政府負債已經十分嚴重。根據國家統計局農村抽樣調查隊對安徽省鄉村債務狀況進行的專項調查表明,在被調查的9個鄉鎮中,平均每個鄉(鎮)債務額高達640多萬元,負債額達到1000多萬元的有3個鄉,最少的也有165萬元。平均村級債務近20萬元,負債最高的村達到100萬元以上。縣域內因鄉鎮企業的增幅下降而導致的稅源萎縮和財政硬性規定支出的增加,使縣鄉政府的行政能力受到嚴重影響,也使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難度加大。

    要指出的是,農民工,特別是在鄉鎮企業的農民工的工作條件從整體上進一步惡化。大小的煤礦工廠惡性事故頻繁,造成嚴重的人身和財産損失。

    總之,2001年的農村社會形勢呈現多種問題結合在一起表現出來的複雜態勢,這是中國社會發展進程中城鄉一體化的程度加深、力度加大,從過程來看是社會進步的體現。解決農民、農村、農業問題的根本在於從城鄉一體化來看問題,現在已經到了解決城鄉分離,一國兩策的時候了。

    中國網 200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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