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決不允許違規使用扶貧資金

    財政部公開通報甘肅省扶貧辦等幾起嚴重擠佔、挪用扶貧資金的違規行為,是嚴肅財經紀律,加大對扶貧資金監管力度,確保扶貧資金髮揮應有效益的重要舉措。

    扶貧資金是國家財政根據中央扶貧開發有關方針政策,專門安排用於貧困地區改善貧困群眾基本生産、生活條件,提高貧困農民收入水準,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的專項資金,必須緊緊圍繞解決貧困人口溫飽問題這個中心,統籌安排,按規定合理使用。違規使用扶貧資金的這些部門和單位,置國家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和規章于不顧,擅自改變扶貧資金用途,嚴重損害了貧困地區人民的切身利益,擾亂了財經紀律,必須依法嚴肅處理,堅決追回被擠佔和挪用的扶貧資金,並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予以嚴懲。

    扶貧開發是貫徹鄧小平同志共同富裕偉大構想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項戰略決策,不僅具有重大的經濟意義,而且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改革開放20多年來,國家財政精打細算,每年都投入鉅額扶貧資金,在全國開展了有計劃、有組織、大規模的扶貧開發,使2.2億農村貧困人口解決了溫飽問題,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是,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國人口多,底子薄,經濟文化發展很不平衡,要徹底解決目前還有3000萬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進而鞏固扶貧成果,防止再度返貧,仍然工作繁重,任務艱巨。對此,從事扶貧開發工作的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把扶貧開發的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貧困村、貧困戶,把扶貧款真正用在扶貧急需的“刀刃上”,幫助貧困人口儘快脫貧致富。我們要繼續堅持開髮式扶貧的方針,儘快建立和完善省級財政扶貧項目庫,嚴格實施項目管理,統一扶貧資金財政專戶管理,規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行之有效的辦法,堅決杜絕擠佔、挪用等違規使用扶貧資金現象的發生。

    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扶貧資金的使用和管理。今年5月份召開的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明確指出:“貪污以及擠佔、挪用扶貧資金都是嚴重的犯罪行為,必須嚴厲查處,並堅決追究有關領導者的責任。”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扶貧工作會議精神,對那些嚴重違規使用扶貧資金的行為,決不搞“下不為例”,一定要追查到底,嚴懲不貸。

    《人民日報》 2001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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