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出臺助學貸款新辦法不讓一名貧困生失學

為切實做好資助貧困大學生工作,24日遼寧省政府出臺了2004年貧困大學生申請助學貸款的初步實施意見。同時要求全省各高校繼續設立綠色通道,對貧困學生不能及時交納入學費用的要先辦理入學手續,到校後再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解決,決不讓一名考上大學的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2002年遼寧在啟動了生源地助學貸款,迄今已發放貸款金額6500萬元,2004年將繼續開辦此項業務。對考入省內高校屬農村戶口的貧困學生經縣、區教育局審核通過後可以在所在地中國農業銀行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最高金額6000元。但為規避風險,今年特提出需貸款學生要提供具備代償還能力的擔保人這一條件,擔保人可多人擔任,但要出具責任承諾書並經經辦銀行認可。對2002年、2003年已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續簽合同後,繼續給予貸款。其貸款條件、貸款程式、還款辦法按原規定執行。

生源地貸款貼息實行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全部由省財政貼息,畢業後開始計息並自付的辦法。貸款學生畢業後可根據就業情況,在1-2年後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

國家助學貸款在遼寧已實施4年,資助學生2萬餘人,貸款金額3.3億多元。政策規定,對因找不到擔保人而未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且屬貧困學生的,可到考入高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對考上大學屬城鎮戶口的貧困學生和現已在校的貧困學生開學後均在就讀學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王瑩)

 

新華網  200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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