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我國能源消耗每年增長3.26%,單位GDP消耗比"九五"期末降低15%至17%。但是"十五"的實際情況是,能源消耗每年增長10%,每萬元GDP能耗比計劃指標上升了27%。
這給我們重要警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涉及多種因素,存在多種矛盾,絕非一紙令下就能立即落實。
單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十一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了未來5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系列指標。
在"十五"計劃環境指標、能耗指標紛紛"落空"的背景下,這些指標能否實現?正在此間出席兩會的代表委員表示,這將是對政府"執行力"的一次重大考驗。
兩大指標"落空"
對"十一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的能耗指標,邱國義委員給予高度肯定,但他也表示,"但我們最關心的,不僅是能耗規劃指標所體現出來的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決心,更關注的是能否落到實處。"
擔心並非沒有理由。按照"十五"的能源計劃,我國能源消耗每年增長3.26%,單位GDP消耗比"九五"期末降低15%至17%。但是"十五"的實際情況是,能源消耗每年增長10%,每萬元GDP能耗比計劃指標上升了27%。
"‘十五’計劃對環境的要求也基本落空了。"來自寧波的陳守義委員和邱國義委員頗有同感,"十五"計劃提出要抓緊治理大氣污染、水污染,‘兩控區’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要降低20%。"
但現實情況令人扼腕: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比5年前不降反升。三分之二城市人口生活在中度以上的大氣污染環境中。全國58%的河流水質處於中度或嚴重的污染,一半以上的城市市區地下水污染嚴重。
法太"軟"腰不"硬"
是什麼導致"十五"能耗和環境指標紛紛"落空"?
專門就此進行調研的陳守義委員直言:"一些地方政府和企業之所以敢於置環保事業于不顧,恰恰是法律法規偏軟、環保執法腰桿不硬、企業違法成本太低和缺乏對有關官員的管理問責所導致的。"
陳守義委員舉例説明:
------由於懲戒力度小、缺乏現場強制手段,環保執法在我國屢屢遭遇"制度困局"。2004年山西、江蘇等12個省市發生暴力抗法事件120多起。
------違法成本遠遠低於守法成本。2005年某地一發電廠負責人甩出120萬元,拒絕環保檢查。2004年沱江污染損失兩個億,而最高處罰額度才100萬元。
執行力從哪來?
面對"十一五"的新挑戰,代表委員紛紛建議,必須大力增強"十一五"規劃的執行力,才能確保單位GDP能耗指標等一系列目標的實現。
陳守義委員建議,建立環保問責制度,把環境保護納入領導幹部的考核內容,對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必須依法追究有關官員和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邱國義委員建議,我國應該採取一系列措施,儘快建立全新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考核體系;將單位GDP能耗指標納入幹部的政績考核體系;抓好鋼鐵、水泥等重點高能耗行業的節能;儘快出臺能源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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