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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成中國工傷保險對象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1 月12 日 | 文章來源:中新網

中新網北京一月十一日電 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胡曉義今天在此間表示,隨著事業單位納入工傷保險覆蓋範圍,記者成為中國《工傷保險條例》的受益對象。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勞動保障部會同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歸入《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二00四年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的實施範圍為中國境內的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中國的事業單位包括大學、醫院、媒體、研究機構等公益和行政支援類單位,目前中國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兩千七百二十四萬人。當前中國的事業單位改革不斷深化,大部分單位正逐步走向市場。

過去一段時間,相當一部分事業單位工傷職工的權益由於體制政策和資金渠道等原因,沒有得到有效的保障。

勞動保障部明確要求各地根據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合理分解目標任務,分步推進事業單位參保工作,確保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事業單位在今年上半年啟動參保工作。(中新網記者孫宇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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