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法雷、李炎唐、陳新委員:器官移植法應儘早出臺




    器官移植的成功應用,是20世紀重大醫學進展之一,也是人類文明史上重要進步之一。由於器官移植的不斷發展,使大量器官衰竭患者獲得二次生命,並重新走上工作崗位。據統計,目前全世界已有50萬以上的器官衰竭患者作了器官移植,其中以腎臟移植例數最多(達30萬例子以上),其他如肝臟、心臟等器官的移植及骨髓移植,均已超過數萬例。在器官移植科學研究方面作出卓越貢獻的兩位美國學者已被授予諾貝爾醫學獎。我國的器官移值起步于70年代初。近20幾年來,我國醫學工作者(包括老一輩醫學家吳階平、裘法祖教授等)克服種種困難,努力探索 、創新,不斷開拓進取,在器官移植領域已取得長足進展,腎臟、肝臟、心臟、骨髓、小腸、肺等器官或組織移植均有不同程度的開展,其中腎移植已達數千例,肝移植上百例,骨髓移植上百例。儘管如此,我國器官移植從總體上看仍然發展較慢,與國際水準仍有較大差距。存在這種情況的原因較多。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器官供體來源嚴重不足,使許多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長期難於獲得移植的機會。實際上,可作為供體的器官數量很大,但由於全社會缺乏捐獻器官的道德觀念,或由於供體器官的給予或取得的操作程式無法可依而喪失機會,因而造成了大量供體器官的浪費。

    如何改變供體器官大量浪費而器官移植供體來源嚴重短缺這種狀況呢?我們認為,解決這一問題的基本對策有二:一是制定一部器官移植法,二是加強捐獻器官(主要是遺體器官)道德觀念的宣傳,形成科學、文明的社會風尚。根據世界上發達國家和部分發展中國家的經驗,上述二者缺一不可。凡器官移植開展順利、發展較快的國家,都制訂、實施了與器官移植有關的一部或多部法律。不僅歐洲、北美的許多國家有了相關法律,像新加坡這樣只有300萬人口的小國早已實施了相關法律。根據世界上許多國家中較成熟的經驗和我國的實際情況,我們認為,儘早制訂並出口一部器官移植法,對我國器官移植工作的正常開展和健康發展,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實際上,發展我國器官移植事業是深得人心的,廣大幹部和群眾是非常支援的。1996年,就有108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出了“關於京津滬等大城市率先進行捐獻遺體器官立法的建議”,受到黨和國家有關領導同志的重視。全國人大、衛生部有關領導表示將積極推動這項工作。許多領導幹部(包括已故的鄧小平同志)、專家學者、社會名流都表示自願在身後捐出個人的遺體器官,支援器官移植事業。因此,我們認為,制訂一部器官移植法的客觀條件也是完全具備的。

    為了加快器官移植法的制訂,我們建議: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起草該法律的草案,並與國務院法制局等有關部門協同完成。二、積極聽取醫學、法律、社會學、倫理學等方面專家的意見;三、加大與捐獻遺體器官有關的道德、倫理、醫學知識的宣傳力度;四、在京津滬等大城市率先實施器官移植法規,積累經驗,為制訂一部適合我國國情的較為完善的器官移植法做好各種準備。五、全國人大常委會儘早審議、批准該部法律。

    中國網200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