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修改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適逢其時




    出席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代表在審議《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修正案(草案)》時認為,此次對法律的條文雖然修改不多,但意義不小,影響深遠。我們必須抓住歷史機遇,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改動雖小 不同凡響

    代表們在審議中對這一法律的修正草案給予積極的評價。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丁華代表説,這份草案只做了幾處改動,不足百字,但體現了我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與國際通行做法相銜接的決心,這對於即將實施“十五”計劃的中國來説,具有重要的意義。

     江西省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辦公室副主任余鼎革代表説,這次《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修正案(草案)》取消“ 儘先在中國採購”和“企業生産計劃備案”的規定,體現了我國積極為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做準備的態度,體現了我國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他説,改革開放以來,外商投資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修改這部外經貿領域的法律,有利於我國進一步擴大開放,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有利於我國合資企業的發展。

     上海代表在審議中認為,這次修改工作適應了我國進一步對外開放和經濟全球化的需要,反應了我國的對外開放和吸引外資工作在不斷深化,制度在不斷完善,認識在不斷提高。

    四川東方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樊世英代表説,企業界最關心的是關於採購問題的修改,這是我國擴大對外開放和準備加入世貿組織的必然要求,企業界是擁護的。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廣大企業已經樹立起了公開、公平、公正的經營理念,完全能夠接受公平地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現實。可以想像,我國成為世貿組織正式成員國之後,還會有更多的對國內企業、國有企業的保護措施被逐漸取消,我們必須學會在越來越開放的環境下生存與發展。

    改善投資環境 促進招商引資

    上海代表董浩林認為,這部法律的改動之處,為外國企業創造了更寬鬆的投資和經營環境,對擴大中外合資企業規模和進一步吸引外資有很大的促進作用。據介紹,目前上海各類外資企業達到26000家。其中落戶浦東的外資企業就達到6600家,世界500強中已有100多家在浦東投資。可以肯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修改後,上海的對外開放將借勢邁上一個新的臺階。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叢正龍代表説,修正案草案為我國的對外開放注入了新的動力,提供了一個新的機遇,我們要抓住有利時機,努力提高利用外資的水準,鼓勵外商特別是跨國公司在我國投資高新技術産業、基礎設施領域等,在我國建立開發研究機構,參與國有企業的改組改造。他説,實踐證明,對外開放是遼寧經濟極其重要的發展動力。“十五”期間,遼寧要把整體對外開放的旗幟打出去,努力創建符合國際慣例的投資環境。

    江西鳳凰光學集團副總經理嚴志峻代表説,我國是世界上最有潛力的市場之一,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必將引發新一輪的外商投資熱潮,而中外合資仍將是我國最主要的引資方式。修改法律後,我國企業對外招商引資將更有吸引力。我們要在招商過程中大力宣傳這部新修訂的法律,讓在我國投資的外商和“三資企業”看到,中國的法律更加完善,中國的投資環境越來越好。

    同場競技 國企爭先

    江西洪都航空工業集團公司總經理姜亮代表説,這部法律修訂後,可以繼續鼓勵合資企業為改造我們的國有企業、加速傳統産業升級發揮推動作用。另一方面,取消對合資企業採購的限制,對我國國有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國有企業必須加快産業結構、産品結構的調整步伐,不斷提高産品品質,推進機制創新和科技創新,增強國際競爭力,勇敢地躋身國際市場參與競爭。從長遠上看,這部法律的修訂對推動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同樣有積極作用。

    遼寧省經貿委副主任劉相榮代表説,此次修改法律,對國內企業而言,將激起對外開放、加入國際競爭的更大緊迫感。我們將積極實施“走出去”的戰略,為國內企業到境外投資創業創造條件,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到境外投資,開展加工貿易,合作開發國際資源,積累在國際市場闖蕩的經驗。

    上海代表石禮文認為,修改法律對國有企業而言是機遇也是挑戰,國有企業必須把工作重心由單一的國內市場擴展到國際市場,發展國際工程承包,擴大勞務出口,提高國有企業的國際市場競爭力。他同時建議,我國在修改一些法律的同時,還應抓緊研究制定有利於維護國家利益、經濟安全、保護民族工業的相關法律,包括反傾銷、反壟斷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法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法律體系,為企業到境外投資創業創造條件。

    成都飛機工業公司的張林、自貢大西洋集團公司董事長余大全等代表認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修改,可能會對我國化工、汽車等行業産生一定影響,尤其是這些行業中專門提供配套件的企業,合資企業可能會更多地從境外採購性能價格比更高的産品。但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這是早晚的事情,企業只能下決心進一步提高品質、控製成本,充分發揮自身優勢,通過公平競爭佔領市場。

    

     新華社 200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