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代表提出的議案的處理意見報告




    關於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代表提出的議案的處理意見報告

    2001年3月14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通過

    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副秘書長 何椿霖

    大會主席團:

    根據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第一次會議通過的議案截止時間,到3月10日18時,共收到議案1040件,其中:代表團提出的議案25件,30名以上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1015件。

    代表們認真履行職責,主要圍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十五”計劃綱要,積極提出議案,議案的數量是九屆全國人大以來最多的一年。議案涉及的主要內容有:堅持以發展為主題,繼續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加強農業基礎地位,增加農民收入,減輕農民負擔;加大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力度,加快工業改組改造和結構優化升級,發展高新技術産業;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快中西部地區發展;落實科教興國戰略,促進科技進步和創新,深化教育體制改革;繼續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保護和合理利用資源,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準;不斷改善人民生活,加快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加強廉政建設;把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結合起來,大力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等。

    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十條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大會秘書處在收到代表提交的議案後,及時分送各專門委員會提出初步處理意見。經大會秘書處同各專門委員會商議,建議將1040件中的268件議案交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是否列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的意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決定。其中,交民族委員會審議的5件;交法律委員會審議的46件;交內務司法委員會審議的31件;交財政經濟委員會審議的46件;交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審議的31件;交華僑委員會審議的2件;交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審議的45件;交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審議的62件(以上均見附件)。其餘的772件作為建議、批評和意見,連同大會期間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交由有關機關、組織研究處理,並負責答覆代表。

    以上報告,請審議。

    新華網北京3月14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