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君委員:改革公務用車制度 根治“車輪下的腐敗”




    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鬥爭關係黨和國家的生死存亡,反腐倡廉既要治標更要治本。

    公務消費問題上的腐敗問題諸如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公車私用、公款報銷私人費用等,為廣大人民群眾深惡痛絕。之所以屢禁不絕,其原因在於我國現行公務消費基本上仍是沿襲計劃經濟條件下的一套管理制度。

    以公務用車為例,主要是按幹部一定級別和機關單位在編幹部人數配車,一般一個處級單位少則幾臺,多則上十台,有特殊公務的(如司法部門等)單位數十台,一個廳局機關少則十多臺,多則幾十台,不少單位不該配專車的配了,該配低檔的配了豪華或超豪華的,各級財政每年用買新車、養車費用用越來越高,已成為各級財政的一筆沉重的負擔。據對一些單位的調查,一部一般檔次的公車,每年的折舊費約需2萬元,維修費2萬元,油料等消耗1萬元,駕駛員工資、資金、福利等消費約1.5萬元共計6.5萬元,高檔車一般開支則在7—8萬元以上。某省某縣財政全額撥款的40余個縣直機關,共702人,每年工資總額為598萬元,現有公車110台,每台6.5萬元開支,一年耗費公款700多萬元,大大超過機關工作人員一年的工資總額;某市市委、市政府機關21個單位共120輛公車,每年消耗840萬元費用(這還不包括每年需要新購買的公車的費用在內),超過其900余名公職人員一年800萬元的工資總額。節約幾相機關單位的公車可以救活一個中小型企業。幾乎所有車改實踐都證明,改革公車制度一般可節約原有開支1/3以上,改革力度大的可節約開支1/2以上。不僅公車上的消費成為各級財政的沉重負擔,更重要的是公車消費還成為財政支出的一個黑洞,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之一。據調查,公車私用已成為一個難以遏制的頑癥,一般一輛公車真正公用的約佔1/3,其餘1/3分別為幹部私用,或司機私用,以致不少地方公車釣魚、公車迎親、公車旅遊、公車接送子女上學,虛報公車維修費用等問題成風。

    此外,公車使用上相互攀比,“吃大鍋飯”,還導致超支標準規模購買公車,沒車不辦事,違規使用專車,不合理用車,以及養車費用居高不下和幹群關係緊張等諸多問題。因此,改革公務用車制度已勢在必行。

    改革的基本思路應當是:變計劃經濟的公務用車公共消費或“吃大鍋飯”方式,為現現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合理的個人消費方式。

    第一種方案為按標準發放個人乘車票,節約部分可提取一定比例發給個人以鼓勵合理的節約行為,養車則實行成本核算費用包乾。例如:湖南省長沙縣人大機關自1999年7月開始成功進行的“車改”,將公務用車費用量化到人,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為2萬元/年,副主任為1.5萬元/年,其他工作人員為2000元/年不等;公務用車按一定里程或時間計算車費按章交票;因私用車按高於公務統一派車,對駕駛員和用車實行科學管理。車改實行一年多,費用減少近1/3,車輛減少1/2,機關作風、幹群關係大大改善,公車私用基本杜絕,工作效率也有所提高。

    第二種方案為公務用車社會化、貨幣化。 這種方式改革的力度更大些,即成立專門為機關服務的公務用車公司,按幹部職級和工作需要發交通費,公務用車自費租車。例如長沙市雨花區檢察院的做法;該單位共有56名幹警,56輛車(12輛汽車,44輛摩托車),車改前年均車耗近60萬元(還不包括每年新購車的費用),自1998的1月起實行公開拍賣公車,發入公務用車交通費,公務用車自費租車,單位不再向財政申請購買新車。改革實行兩年多,每年僅節約用車耗費就達15萬元。

    隨著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軌,公務用車改革的步伐必然加大,遲改不如早改,早改更利國利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的當務之急是應掃除改革的思想障礙,走出認識上的誤區。

    一是要深刻認識公務車改革對從源頭上治理“車輪下的腐敗”改進機關作風,節約財政開支,減少不必要的公車浪費的重要而深遠的社會政治和經濟意義,增強公車改革的自覺性和緊迫感。

    二是要消除所謂“群眾心理難承受”論,要大力宣傳傳車改利國利民的重大意義,進行正確的輿論導向,並可將一部分車改節約的資金建立專門基金,用於補貼生活困難的下崗職工。

    

    

    

    中國網200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