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去年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案45000多件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韓杼濱今天説,檢察機關去年切實加強對貪污賄賂、瀆職犯罪的偵查起訴工作,建立大案要案偵查指揮中心,進一步加大了辦案工作力度。全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四萬五千一百一十三件,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四十七億多元人民幣。

    韓杼濱今天在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作的高法工作報告中説,檢察機關突出查辦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案偵查五萬元以上的貪污受賄大案一萬八千零八十六件,其中一百萬元以上的特大案件一千三百三十五件;因職務犯罪被立案偵查的縣處級幹部二千六百八十人,廳局級幹部一百八十四人,省級以上幹部七人。

    韓杼濱説,根據近年來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犯罪嫌疑人攜鉅款潛逃增多的情況,去年底,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公安部組織開展了追逃專項行動,目前已有近三百名在逃的重大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網。

    他説,去年加大了打擊行賄犯罪力度,在去年立案偵查的九千八百七十二件賄賂案件中,查處行賄案件一千三百六十七件,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二十八。

    韓杼濱指出,為了維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的安全,進一步懲治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犯罪,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了《關於加強瀆職“侵權”檢察工作的決定》,與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等九部局建立了查辦瀆職犯罪案件的協調配合和案件移送制度,研究刑法規定的新領域犯罪的偵察對策,推動了辦案工作。全年共立案偵察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七千九百三十件,比上年增長百分之四十五。

    中新網北京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