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經緯委員:建議政府加快推進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步伐  

    隨著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到2001年,河北省參保人員達243萬人,徵繳醫療保險費6.98億元,徵繳率為98%,支出3.5億元。目前,新制度運作比較平穩,醫療費用過快增長和浪費嚴重的勢頭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一是覆蓋範圍窄,企業和職工參保率低。絕大多數企業和職工,尤其是真正需要保障的困難企業、困難職工還游離在保障之外。據調查,某市431家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全部參保,涉及職工4.5萬人;而僅選擇了7家大中型國有企業進行醫改試點,只有兩家企業正式啟動運作,參保職工5932人;二是參保企業負擔加重。參保企業普遍認為年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總額比參保前企業年發生的醫療費總額還要高。如某企業目前年醫療費總支出約2000萬元左右,如按企業工資總額加離退休人員退休金總額測算,繳費需要5000多萬元;三是參保職工個人負擔比較多。據參保職工反映,參加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不如在原單位享受的待遇高享受統籌基金待遇很難。某退休幹部每年冬季都要住院二至三次,全年自付藥費達4334元,佔總收入的50.16%;四是相關配套政策急需調整和完善。調查中職工反映的主要問題是一嚴、二窄、三高:對選擇定點醫療機構數量的限制嚴;門診特殊病確定的病種範圍窄、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賠付範圍窄;藥費價格高、乙類藥品自費比例高,住院“門坎”高。

    造成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業認識不到位,認為參保繳費高、待遇低,以種種藉口不參保。二是困難企業參保難,大多數效益差的企業和職工雖積極要求參保,但苦於無力繳費,尚未進入醫保大門;三是個別市認為執行“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與通休費用之和作為繳費基數(雙基數)”的政策,不利於均衡單位負擔和公平競爭。因為原在企業報銷的醫療費用總額包含了離通休人員醫療費、工傷、生育保險費用、職工家屬就醫部分費用等,而參保後這部分人員發生的醫療費則仍由企業負擔,致使企業負擔加重。四是造成部分參保人員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過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統籌金大量節余,截止到2001年底,全省共徵繳醫療保險費6.98億元,支出3.5億元,節余近50%。其次,部分參保職工對醫保政策了解不夠,使用了超“目錄”用藥、診療技術和手段。第三,一些定點醫療機構出於利益驅使,大量使用目錄外藥品、診療手段和一次性材料。第四,醫保的“藥品目錄”問題。調查顯示,同類藥在醫院拿要比在市場高出30%左右。在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甲、乙類藥品共計1493種,基中,甲類藥為511種,佔34.2%;乙類藥為982種,佔65.8%。許多常用藥品都劃入了乙類,大量使用乙類藥品必然要加大參保職工的醫藥負擔。住院“門坎”偏高,每次都掏“門坎”費,使得部分參保職工不敢住院。第五,醫療機構服務不規範。部分醫療機構為迎合患者和家屬急於確診和治病或僅僅是維持生命需要的心理,在診療過程中誇大其療效並重復使用高新技術的醫療儀器和診療手段,過多地使用非醫保目錄內的藥品。

    為了讓廣大職工都能享受到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帶來的實惠,不斷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深入發展,提出幾點建議:

    一、加大政府投入,擴大醫保覆蓋面。國家應統一制定政策,研究探索多渠道籌措資金和參保形式。

    1、對於資金籌措確有困難的企業,各級財政在嚴格審核的基礎上給予適當補助,以減輕企業的壓力和解決職工參保問題。

    2、對部分已破産企業的退休人員,採取由社會捐助和退休人員本人工同籌措三分之一、政府補貼三分之二的形式,一次性繳費,為其建立住院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旨補充保險,解決其無法參保問題。

    3.對年齡偏大、工齡較長(男50周歲、工齡30年以上;女40周歲、工齡25年以上)、出下崗職工再就業中心解除勞動關係的職工,應制定接續醫保關係的優惠政策,如繳費可由本人拿三分之二,企業、政府一次性補貼三分之一的籌資辦法,為他們建立基本醫陪保險和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

    二、進一步完善醫保政策,減輕參枳人員負擔。

    1.建議劃定參保職工門診自付費用最高支付線,既確保職工基本生活過得去,又要確保基金有支付能力。各統籌地區可以當地職工上一年平均工資的50%—60%作為參保職工門診自付費用的最高支付線。

    2.提高大額醫療補充保險的報銷比例,擴大報銷範圍。普業保險公司應加大報銷比例、放寬報銷範圍,將臨床治療、搶救所必需的甲類約無法滿足的乙類藥品、自費藥品、特殊檢查、治療等費用列入大額統籌基金的報銷範圍。

    3.增加定點醫療機構數量,降低乙類藥品的自付比例,放寬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範圍和提高其報銷比例。建議將乙類藥品的自付比例降為10%為宜;對於那些醫療機構已在臨床使用,且臨床治療疾病所必需的診療檢查項目和治療手段,應列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將特殊檢查、特殊治療費用個人自費比例降為10%為宜。

    三、加快社區醫療衛生服務建設,全面推進工傷、生育保險的實施。應加快發展社區醫療衛生服務建設,並將其醫療費用納入醫保範圍。全面實施工傷、生育保險,以緩解企業支付醫療保險資金的壓力。

    四、建立醫療救助基金。建議各統籌地區從當年徵收的大病統籌基金中提取10%,在接受社會捐助的基礎上,為參保職工建立醫療救助基金,求助那些因病致貧的參保人員。

    五、加大醫保宣偉力度,加強醫保政策研究。重點發揮參保單位和定點醫療機構及定點零售藥店的作用,要求他們真正擔負起服務醫療保險、宣傳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責任。對於醫療保險制度在運作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以及本地區醫改啟動後醫療費用發生情況、醫療費用構成、參保人員負擔較重的原因等問題,應積極展開調查研究,做好政策調整工作。

    中國網200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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