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碘鹽真會給我們帶來健康嗎?  
張曉翀

    食鹽,這個每天都出現在人們餐桌上的東西是那麼的普通和又必不可缺。也許一提到食用鹽給身體帶來的疾病,人們大多會考慮是由於鹽本身的攝入量多少造成的,但是全國九屆人大代表、中國醫科大學副校長、著名內分泌科專家滕衛平教授想要告訴大家,即使每天食用正常數量的食鹽,也會引起身體的某些疾病,因為問題不是出在鹽身上,而是加入鹽中的碘多了。

    滕教授在接受採訪時首先向記者介紹了碘這種物質。碘,鹵族元素之一,組成生命體的最基本的元素,廣泛的存在於人們生活的環境中,包括空氣、水源、食物、土壤等最基本的生命元素。這就預示著碘首先是通過自然環境對人體産生影響,也可以説人們每天從外界所需要獲取的碘的數量是和你所處的環境有關的。不同地區由於自然環境的不同,居民對碘的需要量是不同的,而且是穩定的。

    那麼,一個人在正常條件下對碘的需要量是多少呢?根據國際上最新的研究報告,甲狀腺為了合成生理需要的甲狀腺激素對碘的需要量是60微克,即使有人患有碘缺乏症,要消除碘缺乏症的全部症狀,每天所需要的補碘量也就是100微克。國際上對碘攝入量的推薦標準為0~59個月的嬰兒為90微克,6~12歲的兒童為100微克,大於12歲的人口為150克,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婦女的攝入量為200微克。國際組織的這個推薦劑量已經是人體所需基本量的2.5倍。2001年,國際權威學術組織首次賦予了人類足量碘攝入,超足量碘攝入和過量碘攝入的定義和劑量範圍。即尿碘中位數(每升尿液中含有的碘數量)小于100微克/升的為碘缺乏,100~199微克/升為足夠碘攝入量,200~300微克/升為超足量碘攝入,大於300微克/升為碘過量。我國成立初期是碘缺乏比較嚴重的國家,病區人口有4.25億,國家對碘缺乏症的防治工作非常重視。在1979年頒布了文件,規定食鹽加碘的政策是“病區居民加碘,非病區居民不加碘”。據1992年末的統計,經過13年的努力,由於缺碘而導致的甲狀腺病的發生率已經降為國際承認的有效防治碘缺乏病的水準。而1995年的調查結果顯示,我們國家食鹽的碘投放量已經稍大於國際公認的水準。

    國際衛生權威組織在報告中還特別指出,不應該鼓勵碘攝入量超過300微克/升,特別是在碘缺乏地區。因為碘過量可以導致對健康的不良影響,包括碘致甲狀腺功能亢進症(I IH)和自身免疫甲狀腺病 (AITD)。2002年美國著名的醫學雜誌《美國內分泌代謝雜誌》也發表了類似的文章,認為碘攝入量的增加會導致自身免疫甲狀腺病和乳頭狀甲狀腺癌的發病率的增加。滕教授説,根據國際上公認的碘研究成果發現,碘的攝入量與甲狀腺疾病的關係成U字型的關係。即碘的攝入量的過高與過低都會導致甲狀腺疾病的增加。他介紹,由於碘是人類生存的生態環境中的一個重要要素,要改變這種生態環境必須十分謹慎。國際上一些發達國家在食鹽加碘這個問題上也有不同的看法,例如歐洲多數的國家居民都自願食用碘鹽,丹麥更是立法禁止碘鹽,但是歐洲至今還有32個國家屬於碘缺乏地區,所以歐洲是目前國際上碘攝入量最低的地區之一。

    滕教授説,為了進一步證明碘攝入過量對人體的影響,他受中華醫學會的委託,在我國三個含碘量明顯不同的地區,用世界上最一流的設備和最先進的手段方法進行了全民碘營養檢查。結果發現碘攝入量導致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和自身免疫甲狀腺炎的患病率顯著增加,在最嚴重的高碘地區——河北黃驊地區甲狀腺癌的平均年發病率為13.12/10萬,顯著高於美國4.5/10萬的發病率。當然,黃驊地區可能屬於嚴重碘過剩的地區,但是我國現有的碘營養過剩的狀態也確實讓人擔心。自從國家1994年實行食鹽全部加碘,市場上只允許銷售加碘食鹽的規定頒布以後,對於原來5億左右的碘營養狀態充足的人口來説就存在著碘過量的危險。我們前面已經談到,碘首先是通過環境對人體産生影響,對於無法從自然界獲取的那部分碘才需要從其他渠道進行彌補,因此全民加碘勢必會導致一部分人的碘過剩。這裡存在著一個錯誤的觀念就是碘攝入量的安全劑量範圍問題。國際權威組織多年來一直認為“每天1000微克的碘攝入量對健康成年人是安全的” 。實際上這裡所提出的“健康人群”的概念是難以界定的。不通過普查,是難以發現普通人群中隱藏著的具有甲狀腺疾病發病傾向的龐大易感群體的。而隨著各國實施了全民食鹽加碘政策以後,甲狀腺疾病的發病率也急劇增加,國際權威組織的觀點也開始發生了轉變,2001年,國際權威組織首次對碘過量進行了定義。

    滕教授認為碘過量的原因還有一個就是我國的碘鹽濃度嚴重超標。根據1996年的國家規定,我國碘鹽的含量標準為加工50毫克/每公斤;出廠不低於40毫克/每公斤;銷售不低於30毫克/每公斤;用戶不低於20毫克/每公斤。根據國家級的監測報告,1997年我國居民家庭碘鹽的中位數達到37毫克/公斤,1999年該數字達到42.3毫克/公斤。也就是説,如果按每天一個成人食用10克鹽來計算的話,每天僅從食鹽中獲取的碘的數量就已經達到了碘過量的標準。

    由於食鹽是人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因此滕教授對此問題十分憂慮。他建議:

    1. 儘快實行有區別的食鹽加碘政策,停止在非碘缺乏地區和碘過量地區供應碘鹽。這種區別政策應該細化到縣級水準。

    2. 即使在碘缺乏地區補充碘鹽也應該根據碘缺乏程度補充不同濃度的碘鹽。

    3. 廢止全國統一的食鹽加碘政策,取而代之以各地區根據自然碘環境制定的食鹽加碘標準。

    4. 強化各地區的防治碘缺乏病的監測系統,嚴格控制居民的尿碘中位數在100~200微克/升之間,根據尿碘中位數的監測情況,調整該地區的碘鹽濃度。

    5. 普及碘與健康的科學知識,同時説明碘缺乏和碘過量的危害。摒棄“補碘寧多勿少”的錯誤觀點,提倡科學補碘。鼓勵居民主動接受尿碘監測,慎用或不用其他含碘食物。

    6. 保證自身免疫甲狀腺病和其他易感人群食用無碘食鹽。實行食鹽加碘地區應當為這個人群供應無碘食鹽。

    7. 建議召開修改全民食鹽加碘法規工作的聽證會,由地方病學界和內分泌界專家共同參加,根據專家的意見修改有關法規。

    

    中國網 2002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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