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創風委員:關於發展我國中小企業的對策思考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中小企業蓬勃發展。據統計,目前中小企業已超過1000萬戶,佔工商部門註冊的工業企業總數的99%,提供就業崗位佔全國城鎮就業崗位總數的75%。中小企業的發展在創造社會財富、增加國家稅收、吸納就業人口、活躍市場經濟、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發揮了越來越大的作用,是支援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的重要力量。

    為了抓住加入WTO後帶來的發展機遇,應對其嚴峻挑戰,更快地發展中小企業,特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長期以來,在人們頭腦中形成了一種觀念,認為只有大企業才能有大作為,小企業成不了氣候,甚至與大企業爭資源、爭市場,生産偽劣産品,嚴重浪費資源。這種把加強大企業與發展中小企業對立起來的觀念是不正確的。其次,要徹底清除對非公有制中小企業的歧視。中共十五大提出,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公有制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全國人大九屆二次會議把十五大的精神以憲法形式固定下來,為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證。當前的問題是進一步貫徹落實十五大精神,真正把非公有制經濟當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建立中小企業的政府管理機構。長期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管理機構不健全,多頭管理,政出多門,互相扯皮,不利於中小企業生産經營,也不利於中小企業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因此,政府應儘早建立對全社會中小企業統一管理的機構,規範對中小企業的管理。中小企業管理機構的職能主要是對中小企業進行監督、指導和服務。具體來説,就是制定、草擬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法律,協助中小企業解決經營上遇到的困難,提供金融、諮詢、資訊、技術和人員培訓方面的服務。

    第三,制定中小企業法。中國目前尚無一部完整意義上的中小企業法律。長期以來,我們的政策都是向大型企業、公有制企業傾斜的,是以保護大企業和公有制企業為導向的,忽視了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的合法權益。因此,現在要發展中小企業,當務之急首先是把中小企業真正作為企業法人和市場主體對待,制定一部中小企業法,以法律形式確定中小企業的社會地位,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使中小企業迅速發展。

    第四,積極引導中小企業的發展方向。要在充分重視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同時,積極引導部分就業型、出口創匯型、資源綜合利用型、社會服務型和農副産品加工型優勢中小企業的發展;積極引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或大企業集團建立比較穩定的協作配套關係,推動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形成大中小梯形分工協作關係,産品互補的産業群體;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向小城鎮集中,把中小企業的發展和小城鎮建設結合起來,實現城鄉勞動力的合理配置,做到既發展了鄉鎮企業,又帶動了小城鎮的發展,形成互相支撐、互相促進的良性互動態勢。

    第五,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競爭是市場經濟活力之所在,由於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建立時間不長,各種制度、規則還不完善,市場競爭很不規範,市場秩序混亂。中小企業中的一些不法分子,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進行坑蒙拐騙,混水摸魚,從中漁利。這不僅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也嚴重損害了中小企業的形象,阻礙了中小企業的發展。為了保證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必須在嚴厲打擊不法分子的同時,採取措施規範中小企業的行為,使他們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進行有序競爭。

    第六,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主要是:(1)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存在著企業信用資訊的不對稱,由於中小企業數量多,佈局分散,銀行難以掌握企業的信用資訊。(2)中小企業數量多,生産規模小,産品檔次低,管理水準低,抗風險的能力差,在市場經濟優勝劣汰的競爭中,破産率死亡率高。(3)中小企業貸款的需求具有“急、頻、小、險”等特點,貸款頻率高,單筆貸款數額小,項目本身的不穩定性大,風險也比較高,這就使銀行貸款的管理成本增大,風險也更大。(4)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和融資渠道窄,除了通過銀行間接融資外,不能在資本市場上直接融資。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我們建議:

    1、參照國際通常做法,成立仲介機構即資信公司,由它對中小企業和企業法人的資信資訊進行調查,並按照統一的中小企業和企業法人的信用評價標準進行評估,然後把企業和企業法人的信用資訊匯集起來,進行加工和儲存,建立企業和企業法人的信用檔案和信用數據庫,為銀行提供企業和企業法人的真實、可靠、全面的資訊服務。

    2、建立以商業擔保、互助擔保為主體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服務體系。為了給中小企業向銀行貸款提供信用擔保,必須千方百計調動民間資本,發展社會商業擔保業和企業互助擔保業。要進一步發展社會信用擔保服務體系,加快建立信用擔保行業協會,發揮行業協會的優勢,增強各類擔保機構自我發展、自我完善的能力。

    3、發展中小金融機構。中小金融機構主要指股份制商業銀行、地方性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等。對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來説,中小金融機構是其貸款最理想和最對路的對象。中小金融機構數量多,分佈廣,截至1999年7月,全國已設立城市商業銀行88家,城市信用社3200家,農村信用社5000家,其總資産佔全國吸收存款金融機構總資産的16.4%。中小金融機構在為中小企業股務方面正在提高水準,開拓業務。

    4、積極發展和支援中小企業通過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例如開辦第二板市場,重點讓高科技企業、中小企業、民營企業上市融資。

    5、中小企業要加強管理,提高信用等級。中小企業融資是銀企雙方的事,不僅是銀行和各類金融機構提供服務的問題,還有一個中小企業提高自身素質,提高信用等級爭取銀行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支援的問題。為此,中上企業必須加強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樹立良好的企業法人形象,提高還款的信譽度。同時,要開拓産品市場,用訂單證明自己的實力,並作為抵押。

    第七,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中小企業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支援,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小企業將需要更多的支援和服務。現在中小企業生産經營的外部環境不容樂觀,許多體制性、政策性因素制約中小企業的發展,政府為中小企業建立一套規範的系統的支援和服務體系,已經非常必要和刻不容緩。為此,我們建議:

    1、按照世貿組織國民待遇的要求,對中小企業實行國民待遇。現在中小企業特別是非公有制中小企業,尚未獲得國民待遇,在産業準入、銀行貸款、上市發債、項目投資、進出口權等方面還存在諸多限制,這對中小企業發展影響極大,是阻礙其發展的首要問題。政府應逐步取消這些方面對中小企業的歧視性限制,不論外資、內資、大型、中小型、公有、私有企業,一律實行平等的國民待遇。在産業準入方面,凡對外資開放的領域,都應優先向中小企業開放,拓寬中小型企業的活動空間。

    2、動員社會各方力量,支援民辦各類仲介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管理諮詢、經營診斷、技術開發、行銷對策以及防止破産等各個領域的服務,增強中小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和發展能力。

    3、加快資訊網路建設,向中小企業提供具有權威性的市場行情、行業監督、産品標準、技術開發等各方面的資訊,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資訊服務。

    4、為中小企業提供行政和司法保護,提倡公平競爭,打擊不正當競爭。中小企業勢單力薄,面對不正當競爭無能為力,需要政府給予行政和司法保護。特別是政府要規範自己的行為。

    5、建立中小企業的人才培養體系,不斷為中小企業培養、推薦和輸入人才,注入新的活力。加強企業員工培訓,提高人員素質。真正把星羅棋佈的中小企業搞活,發展壯大,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第八,加快推進中小企業的制度創新。改革開改以來,以鄉鎮企業和個私企業為主的中小企業,是在宏觀經濟供給不足、産權關係模糊以及相應的管理體制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經濟運作機制和宏觀經濟形勢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個私企業的家族式管理和政企不分的鄉鎮企業管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和現代企業的要求,必須進行制度創新,把獨資與合夥企業逐步改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逐步把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建立規範的産權結構和法人治理結構。通過制度創新,提高中小企業的管理水準和經濟效益。

    中國網 200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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