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敗不能遺忘高校 政協委員呼籲高校民主理財  

    普通高等院校曾被譽為清水衙門。但隨著招生數量逐年增加,辦學規模不斷擴大,高校早就擺脫了原來捉襟見肘的財務窘況。與此同時,一些高校腐敗分子的嘴臉經常見諸報端。參加全國政協九屆五次會議的委員們呼籲,在高校推行民主理財制度;反腐敗,不能遺忘高校這個角落。

    一份由多名來自高校的委員簽名的提案,如此描述高校領導人的腐敗行為:學生學雜費收入、辦各種學習班收入、科研管理費收入以及其他各種收入,高等院校主要領導想怎麼用就怎麼用,有些使用是可以拿到好處費的,廣大教師根本不了解,即使聽説了也敢怒不敢言。一些高校領導人在即將退休之前大撈一把,影響了高校在社會上的形象,帶壞了各級領導幹部。

    如果説這份0429號提案,只是對一種現象進行描述的話,那麼,標號為0425號的提案,對在高校實行民主理財進行了極其理性的分析。

    這份提案指出,高校的顯著特點是“所有者缺位”。它的出資人———國家(有的為捐款人),是高校凈資産名義上的所有者,但國家不要求償還其所提供的資産,也不要求獲取經濟上的利益。這樣,高校會計不實行成本核算,不計算損益及盈餘分配,財務管理彈性相當大,高校校長和中層幹部手中都有簽字權,極易發生以權謀私。

    委員們指出,會計法設計了單位內部監督、社會監督和政府監督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體系。單位職工監督是內部監督中最為有效的形式。據此,教職工對高校財務有知情權和監督評議權。

    還有的委員援引高等學校教代會暫行條例,教代會可以行使下列職權:對學校重大問題的討論建議權;對與教職工相關的基本規章制度的討論通過權;對有關教職工的集體福利事項的討論決定權;對學校各級領導幹部的監督評議權。委員們認為,落實上述權利,離不開財務數據的支援。

    法制日報 200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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