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鎔基: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國務院總理朱鎔基今天在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強調,在新的形勢下,保障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嚴密防範和依法堅決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的破壞活動,嚴厲打擊恐怖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的犯罪活動。繼續開展同“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鬥爭。深入開展“嚴打”整治鬥爭,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和黑惡勢力,大力整頓社會治安混亂的地方和場所,使社會治安狀況有明顯進步。

    朱鎔基指出,要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全面落實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積極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要建立政法公安經費保障機制。加強社區建設和管理,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正確處理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把影響社會安定的因素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朱鎔基説,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是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要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要積極支援和幫助民族地區加快發展。繼續實施“興邊富民行動”。要大力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和各類人才。要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要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加強愛國宗教力量的建設。認真貫徹僑務政策,做好僑務工作。

    朱鎔基強調,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順利發展的重要保證。要按照“政治合格、軍事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保障有力”的總要求,以新時期積極防禦軍事戰略方針為統攬,堅持科技強軍、從嚴治軍、勤儉建軍,注重品質建設,提高軍隊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水準,增強高技術條件下的防衛作戰能力和應付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快國防科技工業調整、改革和發展,提高科研水準和創新能力,推進武器裝備建設。深化後勤保障改革,提高軍事經濟效益和綜合保障能力。加強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建設。完善國防動員體制,加強民兵、預備役部隊建設。搞好國防教育,做好擁政愛民、擁軍優屬工作,鞏固和發展軍政軍民團結。

    新華社 200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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