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制度將有法可依  

    如果你所在的企業不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怎麼辦?即將出臺的《社會保險法》就能為你做主。近年來為各界廣泛關注的《社會保險法》制訂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已將修訂完成的法律草案稿報送國務院,涉及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的社會保險制度即將有法可依。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就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等問題,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規定,但隨著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化,許多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顯現出來:社會保險費的徵繳主體不統一,企業經常拖欠社會保險費,社保基金被擠佔挪用的現象時有發生。

    針對這些情況,去年“兩會”期間,水天長等12位政協委員指出,對於社會保障制度這樣一個涉及國家各項經濟政策,涉及企業經營者、職工、離退休人員等社會各界切身利益的制度,如果沒有國家立法予以保障,實行起來將相當困難。他們建議,抓緊起草《社會保險法》(草案),廣泛徵求各地、各部門意見,早日頒布實施這一法律。

    事隔一年,記者來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説,早在1999年他們就應社會各界要求,會同國家計委等部門組成了《社會保險法》(草案)立法工作領導小組,開展了法律的起草工作。去年,在政協委員的建議下,他們加緊工作,廣泛徵求了社會各方面意見,進行了深入的調研和論證,數易其稿,終於形成了草案。

    據了解,這部草案涵蓋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各個社會保險項目,規定了社會保險的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明確了國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在社會保險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對社會保險費的收繳、待遇給付、經辦機構、基金的管理、運營、監督和法律責任等進行了規範。《社會保險法》將與《勞動法》一同,構築起相對完善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體系。

    

    新華社200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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