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將逐步加強金融監管

    在今天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的記者招待會上,央行行長戴相龍説,從1985年中國人民銀行法的頒布,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是逐步加強的,1998年以後成立證監會、保監會,對證券業、保險業的監管要加強。但是,整個金融監管還是比較薄弱的,應該比金融監管體系、體制進一步完善加以完善。根據中國金融發展和對外開放的狀況要進一步完善金融體制。中國人民銀行2002年還要進一步加強對銀行業的監管。

    第一,要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銀行監管標準。

    第二,我們將會同財政部更加規範商業銀行的會計制度,實行競爭會計制度。

    第三,競爭會計制度是很有實際作用的,現在規定貸款逾期六個月以後這種貸款就不能再收應收利息了。對呆帳不規定比例,也就是1%,而是根據自己的能力可以提出。一句話,會計制度要和國際接軌,而且要由國外的會計師事務所和中國的會計師事務所來聯合對中國金融機構的會計進行審計。實行貸款品質國際分類制度,已經從1999年開始內部運作三年,今年正式運作。按照五級分類制度來講,我們的不良貸款要比過去的那種分類方法高,國有商業銀行要高2—3%,但是股份制商業銀行是一樣的。

    第四,我們要建立商業銀行的資訊披露制度,對國家銀行,對上市的銀行,對其他的股份制銀行分別提出資訊披露的標準和時間。我想,中國銀行已經開始公佈資訊了,其他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也會逐步的公佈它的資訊。

    第五,要做好市場推出的規範工作,對它的解散、撤銷以致破産都要制定嚴格的法規,對違法違紀的人員將以嚴懲。加強監管的同時,最重要的還是改革商業銀行的內部經營機制,要規範社會信用,我相信這幾方面的工作,在今年都會有重大進展。

     中國網 (2002/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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