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狀告網民案一審網站勝訴

    國內第一起網站狀告網民案日前在上海一審終結,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劉某支付原告網路平臺使用費4336.6元,並承擔律師費等相關費用。

    這起訴訟案的原告方是目前國內最大的個人電子商務網站——易趣網,去年10月24日他們首次把網民推上了“被告席”。這家網站向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用戶劉某違反“服務協議”,多次使用網站提供的付費服務,發佈有關個人出售商品的資訊,卻遲遲不肯繳納相關費用。從2001年8月至2001年9月24日,劉某一共拖欠易趣網路平臺使用費人民幣4336.6元。

    據易趣網有關負責人介紹,他們從2001年7月1日起向用戶收取“商品登錄費”,即網路平臺使用費。根據雙方的“服務協議”,用戶如果借助易趣網提供的網路平臺拍賣商品並且成交,網站將按照成交商品的價值大小,向賣方用戶收取1元、2元、4元、8元不等的網路平臺使用費。

    由於網際網路的虛擬特性,“‘網上協議’是否同樣具有法律效應”成為這件訴訟案爭論的焦點。原告劉某認為,易趣網提供的“服務協議”過於冗長,根本不可能在一個頁面顯示全文,這家網站的註冊用戶通常不讀完協議全文就按下“確認”鍵,所以不應該受到協議內容的約束。

    但是,法院經過調查審理認定,原告易趣網的“服務協議”雖然長達67頁,卻可以被用戶全文閱讀,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合同關係成立,“服務協議”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原告訴訟代理人、上海豐澤律師事務所李立律師表示,這起訴訟案的審理結果表明網上交易與一般網下交易都要受到法律的規範,“網上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完)

    新華社 200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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