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騙保險雇兇殺親弟 惡兄與"殺手"被處死刑

    全國罕見的親兄雇傭兇手殺死親弟謀圖保險金的主犯余志權與“殺手”周興政,日前被溫州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余志權係湖北省利川市人,現年38歲,大專文化。他曾在當地一家衛生院當藥劑師,後辭職下海開辦個體診所。因生意虧本,為“致富”還債,他決定利用身邊的親人投保,然後讓親人死亡,自己則依仗家中老大的身份去索取保費。前年10月,余為其妻弟向某投了10萬元的保險。然後以開價10萬元的報酬雇傭同鄉周興政動手殺人。無奈向某起了疑心,余只得作罷。

      不死心的余志權又把主意打到了親弟弟余志武的頭上。去年下半年,他趁在浙江溫州市踩三輪車的胞弟回老家利川之機,慫恿余志武在利川市投了兩種人壽保險,投保額共計16萬元。然後,他又以同樣的報酬再次雇傭周興政下手。去年5月,余志權與周興政為殺余志武,借機專程到溫州。余先安置周在溫州的鄰縣台州市溫嶺縣“待命”。自己潛入溫州摸準胞弟的住所。接著,他返回溫嶺將余志武住所告訴周興政,並叮囑周等自己回到老家後再到溫州動手。爾後,周興政與高某(在逃)合夥,趁坐余志武三輪車之機,在溫州市甌海區永中鎮五溪村一偏僻處,用刀將余捅死。

      案發後,當地群眾即報了警。此案引起甌海區警方的高度重視,警方成立專案組展開縝密偵查。7月11日,余志權向利川市人壽保險公司報告弟弟被殺,準備索取保險金。保險公司對余志權索賠有疑,便向利川警方報案。浙鄂警方即聯手破案。去年8月,兩地警方終於一舉破獲此案。兇手周興政也落入法網。兩兇落網時,他們的“收益”均未到手。

      該案一審庭審時,余志權的辯護人曾稱余作案行為有違常理,要求對其作司法精神病鑒定。法院認為,余為了騙取保險金殺死親兄弟,犯罪目的清楚,行動計劃週密,不符合精神病人的作案手段,只能説明其犯罪動機極其卑鄙、惡劣。因此,對其辯護人提出的作司法精神病鑒定的意見未予採納。

    

     新華社 200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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