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稱不可能是意外 江西萬載爆炸案定性遭質疑

    熟練工如何犯低級錯誤?死人怎麼能開口?業內人士稱爆炸不可能是意外事故。

    據《華商報》報道,就在當地群眾和媒體對江西省萬載縣“1230”特大爆炸事故死亡人數提出質疑的同時,有關人士對萬載縣特大爆炸被定性為意外事故提出異議。

    事故發生後,當地有關部門對發生事故的原因展開調查。稱事故原因是由於禮花彈廠

    零件車間裝藥工潘小華(已經在事故中死亡)在敲裝藥筒時用力過猛引起爆炸,導致藥筒轉机倉庫爆炸,産生巨大衝擊波,繼而造成禮花彈生産工區、成品倉庫接連爆炸。事故被當地有關部門正式定性為意外事故。

    在採訪中,當地不少群眾對這一結論表示不滿。潘小華的母親崔桂娥對記者説:這是人家拿自己的女兒當了替死鬼。據悉,潘小華今年35歲,在裝藥工序工作已5年,是一個熟練工。曾經在攀達公司禮花彈廠零件車間做工的一名王姓男子對記者説,潘小華在事故中當場就被炸死,整個廠區也炸成了一片平地,有關部門是怎麼調查得出事故係潘小華用力過猛而導致爆炸的。

    就當地群眾的這一疑問,記者採訪了湖南省一名煙花生産行業的管理者劉先生。劉先生説,根據目前媒體報道的內容看來,當地有關部門得出的結論值得商榷。劉先生説,煙花生産對廠區佈局、藥劑配方、炸藥庫存量和操作規程等有很嚴格的要求。如果説真正因為一名民工在敲裝藥筒時用力過猛就導致爆炸,就説明所用的炸藥計量超標,或者是使用禁用的藥品導致。應該説這根本就不是意外原因,而是因為違反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遲早要出的事情。另一方面,據報道説廠區東北角的地下火藥倉庫存放著30多噸的亮珠,這是嚴重違反炸藥儲存規定的,無異於給廠內埋藏了一顆巨大的定時炸彈。這些應該從廠方違反規定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監管不力上找原因,而決不是什麼意外事故。

    日前,在萬載煙花爆炸事故中受災的群眾陸續返鄉,當地政府開始登記攀達公司廠區周圍群眾受害情況。雖然政府向受害群眾每人發放了150元生活費,但等待安置的群眾仍憂心忡忡。

    記者在萬載縣黃茅鎮永安、光明、前進、黃茅等幾個受災比較嚴重的村莊採訪時,群眾怨聲不止。光明村江下組一小夥對記者説,他家的房被炸塌了,他去找鎮政府有關負責人,對方態度生硬。

    永安村一村民告訴記者,他家的幾間瓦房全被炸掉了房頂,圍墻也搖搖欲墜,根本沒法再往上面直接建房頂。有親屬傷亡的群眾更是擔心,攀達公司目前出了這麼大的事情,工廠被夷為平地,損失慘重,肯定無力賠償,當地政府會不會急受災群眾所急,儘快制定出賠償措施並及時落實,現在尚不清楚,群眾心裏也沒底。一名63歲的老人愁容滿面地問記者:“眼看就要過年了,你説我們該咋辦呢?”(胡國慶、李論)

    《北京青年報》200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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