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郵局聯手“司法專郵”暢通

    記者日前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去年,該院利用郵電部門的“司法專郵”綠色通道,共送件10320件,成功送達9634件,送達率達93.4%。

    據介紹,“司法專郵”指人民法院以協議方式,授權郵局在北京地域範圍內以特快專遞業務,代替法院完成特定的司法送達事項。符合法律規定簽收的《司法專郵回執》,具有與人民法院《送達回證》同樣的證明送達效力。

    北京一中院《“司法專郵”送達傳喚方式適用辦法》規定,送達開庭傳票的,開庭日前推第五天為送達截止日;送達談話傳票的,談話日前推第三天為送達截止日。截止日滿未能送達的,郵遞員應停止投遞,及時將郵件退回法院。法院重新安排審判傳喚內容,以保證提前三天將開庭傳票送達當事人。據了解,“司法專郵”將逐步在北京市各級法院推廣。

    《中國青年報》 2002年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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