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副院長説入世後中小企業面臨三大挑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昨天應邀在上海企業發展論壇發表演講説,在入世背景下,中國中小企業正面來自外企競爭、企業自身內部缺陷和市場環境不完善三方面的嚴峻挑戰。

    李國光指出,入世後,我國的中小企業無法再像從前那樣在國內市場中尋求政府的特殊保護,而必將面臨五個方面的壓力,即:

    ——關稅大幅降低,除少數幼稚産業外,政府不可能採取非關稅措施對中小企業進行保護;

    ——5年內配額、許可證、特定招標等非關稅保護措施將被徹底取消;

    ——3年內流通領域國內經營權和進出口經營權將開放,外資設立分銷企業的地區、數量和股比限制將不存在,尤其是允許外企在華設立分銷體系;

    ——單純高科技中小企業將面臨國外同類資本和技術密集型企業的強烈衝擊;

    ——由於高效率低成本新技術可以代替一定的手工勞動,部分單純性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將喪失勞動力成本優勢,一批品質不上檔次、管理粗放、經營混亂的中小企業將遭淘汰出局。

    李國光認為,在外企競爭壓力加劇之外,當前我國本土中小企業還面臨自身內部缺陷的挑戰。産權制度不盡合理,産品結構嚴重雷同、低水準重復建設、技術含量低、産品檔次低、缺少科學的經營戰略等結構性問題,嚴重制約了中小企業競爭力的提升。“單純靠降低成本和降價來參與市場競爭的企業是沒有前途的。”李國光説,而制度性風險、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所導致的中小企業資金短缺、生産經營投入不足,進而致使技術創新投入不足、技術研發能力薄弱,這嚴重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後勁推動。

    在市場環境方面,李國光認為,我國中小企業同樣面臨諸多困難。政府管理體制不健全,缺乏針對性的中小企業發展的産業指導和發展規劃,相關扶持中小企業的法規也一直沒有出臺,這致使中小企業喪失了許多發展良機。對中小企業的國家政策扶植體系也尚未形成,按照企業規模和所有制制定扶持政策的格局尚未徹底改變,稅收、土地、資産負債接調整等方面的政策適用不平等依然存在。此外,正常融資渠道不暢,融資難是中小企業的首要難題。銀行信貸缺乏擔保,而直接融資創業板千呼萬喚不出來,二板市場也未建立。因此大量的中小企業只能一直從事高利率、高風險的非規範的民間融資。而我國目前的政策與法律對中小企業市場平等關係、平等待遇缺乏具體規定和充分保護,使得中小企業的利益經常被侵犯。(黃庭鈞 徐壽松)

    

    新華網 ( 200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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