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學生豆奶中毒案主犯被判15年

    發生於今年9月4日的大規模學生豆奶中毒案件,12日在吉林市龍潭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結。被告吉林市萬方科工貿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周景山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周景山在今年5月開始使用自己設計的生産工藝試生産豆奶。5月25日吉林市産品品質監督檢驗所檢驗合格,6月4日,又驗出送檢的豆奶樣品細菌嚴重超標,要求被告單位進行整改。但周景山卻用質檢所5月25日出具的合格産品檢驗報告在吉林市衛生局辦理了生産衛生許可證。8月份,萬方公司要求加入“國家學生豆奶計劃”,但未獲批准。在沒有獲得許可的情況下,8月22日萬方公司就與吉化集團中小學總校簽訂了供需協議,並於9月2日開始生産“萬方牌”豆奶。

    9月4日,1.7萬餘袋豆奶在沒有取得化驗結果的情況下,被銷售到吉化集團中小學總校所屬的12所中小學校。當周景山、王麗叢得知豆奶已經變酸,組織回收時,有上萬名學生已經飲用,6千多名學生發生腸炎、痢疾、呼吸道感染等疾病以及頭暈、胸悶、嘔吐等疾病反應,經法醫鑒定,其中有590人構成輕微傷。事後經檢驗,豆奶中的細菌及大腸桿菌分別超過豆奶標準正常值的3600倍和800倍。

    萬方公司聘用的化驗員孫英梅以前是長期從事冶煉金屬化驗工作的工作人員,上崗前她在化工學院學習了半個月,後又在市質監局學習了4天,就擔任了“萬方牌”豆奶的全部化驗、檢測工作。

    吉林市龍潭區人民法院認定周景山、孫英梅、王麗叢等三被告已構成生産、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判處周景山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罰金1萬元;判處孫英梅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王麗叢有期徒刑3年緩期5年執行,並處罰金3000元。

    判決宣讀後,周景山、王麗叢均表示服從判決,而被告孫英梅則表示不服,要求上訴。

    新華社2001年12月14日

    


吉林審理學生豆奶中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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