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灤集團存在安全隱患

    從10月27日至11月20日,我國著名煤炭企業開灤礦業集團公司連續發生4起安全事故,5人死亡。在我國鄉鎮煤礦事故頻發之時,開灤的這4起事故也為國有大礦敲響了警鐘。

    開灤所屬煤礦大都是低瓦斯礦井,自1979年以來,其瓦斯管理已形成一套健全的制度,22年間沒有發生過一起瓦斯爆炸事故。然而,在近期發生的這4起事故中,性質最嚴重的當屬林西煤礦的局部瓦斯爆炸事故:11月19日,林西礦0194工作面因通風不良,造成瓦斯聚積,兩名工人因工作面電纜不夠長,倒換電纜,帶電作業,引起火花,致使礦井局部發生瓦斯爆炸,二人當場死亡。據調查,距發生事故的工作面不遠處有一條橫向巷道,大大緩解了瓦斯爆炸産生的壓力,所幸沒有引起瓦斯或煤塵的連鎖爆炸,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河北煤礦安全監察局唐山辦事處一位負責人説,在這4起事故中死亡的5名職工都是正式合同工,並且大都有一定的實踐經驗,他們本來完全可以避免這些事故,但因為放鬆了安全生産這根“弦”,沒有按照安全生産規程去作業,最終釀成了悲劇。

    當前煤炭市場看好,煤價高漲,一些地方的小煤礦受利益驅動,不顧政府的三令五申,偷偷生産,連續發生惡性事故,震驚全國。值得注意的是,利益驅動這只“手”同樣控制著國有大礦,目前各礦都在開足馬力生産,越是在開足馬力生産的時候,越容易忽視安全問題。國有大礦往往自詡裝備精良、制度健全、人員素質較高(與鄉鎮煤礦相比),但我們更應該看到,國有大礦久病初愈,設備欠賬較多、超期服役、帶病運轉,還存在著技術人員流失老化、年輕工人培訓不足等現象,這些不利因素都困擾著大礦,威脅著大礦的生産安全。國有大礦是我國煤炭先進生産力的代表,在生産與安全等各方面都應成為表率。

    據了解,開灤集團公司已召開緊急安全生産會,通報了這4起事故,目前正在分析事故原因,對發生事故的各礦予以處罰。開灤集團明確要求,各礦立即進行拉網式的安全大檢查,同時集團公司將派人到各礦檢查監督。各礦領導在年底之前少出門、少開會,如果到年底再發生事故,將加重處罰。(完)

     新華社 200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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