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三包"實施在即 有人哭有人笑

    大公司説:它是我們的救星;小攤檔説:以後麻煩事就多了

    手機“三包”政策後天(11月15日)就將正式施行了,昨日記者前往陵園西路等路段的手機專賣店、連鎖店採訪時卻發現,有相當部分手機銷售店的店員對此政策竟毫不知情,與深圳出現的各銷售店打著“三包”招牌搖旗吶喊招徠顧客的景象截然相反。

    電信局手機銷售點:我們一直有“三包”

    如今在陵園西路可以看到這樣一種景象:市電信局的手機銷售點前門庭若市,而過去顧客盈門的“水貨”機、“二手”機銷售點卻是門可羅雀、冷冷清清。市電信局一位服務員對記者説:“我們這裡向來都相當於有‘三包’,所以‘三包’政策出不出臺,對我們來説沒什麼不同。”而在旁邊一家自稱賣“行貨”機的小經銷店店員卻對“三包”政策的出臺叫苦不迭:“以後,我們的麻煩事可就多了。現在有的顧客買機不到兩天就看膩了機款,藉故回來換,這下‘三包’一齣臺,這些刁難的消費者不就更有理由了嗎?”

    “水貨”手機店:沒了鑽空子的機會

    一位檔主告訴記者,他們曾以低價格手機、走私貨、“水貨”當王牌,一度獨步市場,許多外來客還特地慕名前來買便宜貨,那時一天賣出二三十部手機是常有的事。如今專賣店興起,手機價格高不了多少,加之又有“三包”,他們的生意更不好做,一天只能賣出幾部;手機修理,曾經是另一大收入來源,但而今大家都搞“三包”,誰銷售誰負責,修理這一塊成了死路一條,缺少了鑽空子的機會,也就沒有了暴利。

    某通信公司:“三包”是我們的救星

    潤迅公司一名銷售商則對“三包”政策拍手稱快,他説,過去銷售商夾在廠家和顧客之間,手機出了品質問題,還想辦法替廠家捂著蓋著,同時又得罪了顧客,損壞自身信譽。即將實行的“三包”政策無疑是救星,他們做起生意會順當多了。廠家為了減少維修費用,也會進一步提高其産品品質,這對消費者、對經銷商都有益處。

    觀點:

    “三包”將解決市場難題

    手機零售攤檔一直是消費者投訴的焦點,一些所謂的便宜貨、水貨實際上很多是改裝的舊機;手機維修也一直是投訴的對象,修壞機、偷換零件、漫天要價現象時常出現,修理品質無法保證。“三包”政策將解決長期困擾手機市場的這些難題。———市消委會有關人士

    “三包”未必好過地方法規

    手機“三包”規定在一些條文上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未必比由廣東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廣東省實施《消法》辦法”有利。按照地方性法規,經營者在60日內未能修復或者在包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負責退貨或者更換。消費者選擇退貨的,應按原購機價一次性退清貨款。———一位法律界人士

    新聞背景:手機“三包”政策後天生效

    本報9月25日報道 記者從廣東省通信管理局獲悉,消費者盼望已久的手機“三包”政策已于9月24日出臺,此全名為《行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文件由國家質檢總局、資訊産業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製定。“三包”是指“包修、包換、包退”,“包修”的有效期為1年,“包退”為7天,“包換”為15天。該規定將於11月15日開始生效。

    解讀“三包”政策本報訊 隨著手機“三包”政策的即將實施,市民對該規定也日益關注,日前記者為此特意採訪了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宣傳指導部主任陳才興。

    7日包退15日包換

    問:“三包”新規定將從11月15日起正式實施,究竟“三包”政策有何新規定呢?

    答:市民從11月15日起購買的手機,其主機的“三包”有效期為1年,自手機出售之日起7日內,手機如果出現性能故障的話,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在第8日至15日內,出現性能故障的話,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如果銷售商沒有同類型同規格産品可供更換的前提下,消費者可以退貨;如果消費者一定要退貨的話,則銷售商可以扣除折舊費,每天按手機價格總額的05%扣除。

    四種情形可退貨

    問:按照新規定,消費者如何才可退貨呢?

    答:退手機要看時間和修理程度如何而定。一般的,在手機購買7日內出現性能障礙的,可以退;手機更換2次仍不可以使用的,可以退。另外,在符合換貨條件下,但是銷售者無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銷售者應按照購物發票一次性退清貨款。最後,如果銷售者可以提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調換,但消費者不願更換堅持要求退貨的,銷售者可以在扣除手機折舊費後退給消費者相應的貨款。

    問:11月15日前購買的手機,如果出現問題如何處理?是按新規定還是按舊規定?

    答:11月15日前購買的手機,不能按照新規定來處理,但發生消費糾紛時,消費者可以參考該規定與廠家以及經銷商協商。

    注意核對手機串號

    問:購買手機時,消費者主要須留意哪些環節?

    答:為了更好保護自己的權益,消費者在購買手機時首先應主動要發票,而且要求在發票上將手機的廠家、産地、序號、出廠日期、串號等事項標注齊全,並注意核對串號。關於進口電池,消費者在購買時有權利要求看報關單的複印件。

    問:如何核對手機串號?

    答:目前有三個途徑可以核對:一是資訊産業部電子資訊中心網站。二是手機上都有一個入網證號,入網證號底下有繞碼,這個繞碼也將寫入“三包”憑證,消費者可以登錄電信管理局的網站,把繞碼號輸進去,網站就會顯示進網證號的真假以及手機的型號等。第三,大的手機廠都有售後服務中心,按照手機串號可以查詢手機是不是翻版機、走私機。

    電池、附件也“三包”

    問:手機電池也在“三包”之列嗎?

    答:現在有不少不法銷售商對手機或電池進行調包。把好的手機和電池拿出來,把經過翻改或走私的手機和假電池放進去。手機“三包”規定中明確指出,贈送的行動電話機及其附件商品都要實行“三包”。

    南方報業集團 200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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