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入世15年曆程

    中國是1947年成立的關貿總協定創始國之一。1984年4月,中國取得了總協定觀察員地位。1986年7月,中國向總協定正式提出恢復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的申請,從此開始了“復關”和“入世”談判15年的漫漫征程。

    1986年9月,中國開始全面參與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

    1987年3月,關貿總協定設立中國工作組,並於同年10月舉行第一次會議。至1992年10月,工作組基本結束了對中國經貿體制的審議,並進入有關復關議定書內容的實質性談判。

    1994年4月,中國簽署了烏拉圭回合最後文件和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簽署這兩個文件是中國復關的必備條件之一。同年11月,中國提出在年底完成復關的實質性談判,並成為定於1995年1月1日成立的世貿組織創始成員的要求。由於美國等少數締約方阻撓,在12月份召開的關貿總協定中國工作組第19次會議上,未能就中國成為世貿組織創始成員問題達成協定。

    1995年1月1日,世貿組織正式成立。7月11日,中國成為該組織的觀察員。11月,中國政府照會世貿組織總幹事魯傑羅,把關貿總協定中國工作組更名為世貿組織中國工作組。中國“復關”談判成為“入世”談判。

    1997年5月23日,第4次世貿組織中國工作組會議就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中關於非歧視原則和司法審議兩項主要條款達成協定。到年底,中國先後與紐西蘭、南韓、匈牙利、捷克等國簽署了入世雙邊協議。

    1998年4月7日,中國在第7次世貿組織中國工作組會議上提出了近6000個稅號的降低關稅的方案。

    1999年7月,中日實質性結束關於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全部雙邊談判。11月15日,中美兩國政府在北京簽署了關於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雙邊協議。

    2000年5月19日,中國與歐盟代表在北京簽署了關於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雙邊協議。

    2001年6月28日-7月4日,第16次世貿組織中國工作組會議就多邊談判中遺留的12個主要問題達成全面共識。7月16日-20日,第17次世貿組織中國工作組會議對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法律文件及其附件和工作組報告書進行了磋商,並最終完成了這些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

    2001年9月13日,中國和墨西哥就中國加入世貿達成雙邊協議。至此,中國完成了與世貿成員的所有雙邊市場準入談判。9月17日,世貿組織中國工作組第18次會議通過了中國入世議定書及附件和中國工作組報告書,這標誌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談判全部結束。(完)

    

    新華社 200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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