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情侶殉情電影院

馬寧 席纓辰 達先 

    前天上午,本報熱線傳來一位女士驚魂未定的聲音,她的第一句話是:“你們能不能幫我查一查那天看電影時坐在我後面的那兩個人死了沒有?”經記者耐心詢問,才得知這位女士11月4日下午五點半左右在海淀某影院看電影,正看到入神時,忽然聽到身後傳來痛苦的呻吟聲,扭頭一看發現坐在身後的一名女子已經倒在血泊中,她身邊的一名男子正在拿著刀往自己的脖子上抹。這位女士當即嚇得慘叫著跑了出去。

    在此之後,又有幾位觀眾和讀者打電話反映此事,其中有一位是海淀醫院的醫生,他告知該男子目前正在海淀醫院搶救,該女子已經死亡。昨天上午,記者趕到海淀醫院外科病房,看到這名男子由幾名刑警監護,正在病房接受治療。由於插著呼吸管,這名男子還不能講話,但神志清醒,可以配合警察用筆錄口供以及與父母交流。他的父母叮囑他先安心養病,別的不要想。醫生對記者説,11月4日下午5點45分左右,警察和群眾把這對男女送來,當時女的已經死亡,男的氣管被切開,但沒有傷及頸動脈,經搶救後已經脫離危險。

    記者從警方獲悉,此案經初步偵查認定為自殺案件。付某(男,26歲,北京人)和女友鄭某(北京人,25歲)案發當日在海澱區某影院看電影前給家人留下遺書,約好自殺,鄭某頸部劃傷,當場死亡。把付某送到海淀醫院後,海淀刑警支隊對現場進行了勘察,當場提取兩人的遺書一份及瑞士軍刀一把。雙方都在遺書中表示彼此相愛,不想分開。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自殺男女的行為發生在電影院這一公共場所,他們的行為導致觀眾受到驚嚇,能否請求精神賠償。就此問題記者採訪了法律專家。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葉林教授和北京大學法學院佟強副教授認為,在公眾場所誰都不能保證不發生意外事件,因此發生了意外事件對於電影院來説也算正常的。但如果因此使影院停演、停業等造成經濟損失了,影院可以向事件的製造者索賠。

    對於觀眾,因受到驚嚇而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必須提供確實的證據,否則向法院提出精神損害索賠的主張不易獲得支援。

     《北京青年報》200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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