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産品召回制度將建

    據近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國缺陷産品行政管理制度”國際研討會透露,中國目前正在研究和制定缺陷産品管理和召回制度,並將於近兩三年內出臺有關細則。

    所謂“缺陷産品”,是指由於企業在産品設計上的失誤或在生産線某環節出現錯誤,導致大批量危及人身安全及財産安全的缺陷産品出現,而且這些産品已流入市場。這些“缺

    陷産品”會給消費者人身、財産造成重大損害,因此應當按照規定召回。而我國目前還沒有這方面的制度。

    近一兩年來不斷出現因為産品缺陷而引發的糾紛事件,如東芝筆記型電腦事件、三菱帕傑羅汽車事件、松下手機事件等。這些事件的解決都是根據相關國家的缺陷産品召回制度而進行的。

    國家質檢總局品質司司長于獻忠指出,建立“缺陷産品管理制度”的目的,首先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同時也對企業的行為進行防範,防止企業有故意隱瞞的行為,督促企業及早採取措施,盡可能地將缺陷産品對民眾安全造成的損害降到最低。(完)

    中新社200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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