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深夜時分,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烏金山鎮大峪口村發生特大持槍殺人案,共14人被殺,3人重傷。這一駭人聽聞的慘案我們要求徹底公佈。
一問慘案是怎麼發生的?瘋狂的歹徒絕不會是一時衝動濫殺無辜,其中有我們所不知的深層背景,況且案犯也是本村人,為什麼對同村村民如此慘無人道?平時積累的矛盾,我們當地的群眾及政府,是和稀泥還是不聞不問?
二問案犯的槍支隱藏了多久?我不知道案犯持有的獵槍和子彈是否合法,也就是説他們是否有持槍證。如果有持槍證,現在用作殺人兇器,對這部分槍械將如何管理,如果沒有持槍證,案犯的獵槍為什麼沒被上繳?
三問礦山開採屢屢出事,是不是真的治理不了?據報道慘案地點周圍有很多小煤窯,慘案會不會與煤窯有關?徐州小煤窯安全事故的硝煙還沒有完全散去,廣西特大透水事故讓許多生命無聲消逝,這些觸目驚心的群死群傷事件,是不是還沒有在全國範圍內引起各地的重視,得到徹底的解決?
四問這一地區前期的“嚴打”是如何開展的?為了徹底扭轉社會治安環境的根本好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全國人民於今年4月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嚴打”鬥爭,一大批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被繩之以法,治安環境在很多地區得以好轉,廣大群眾的安全感明顯增加。而本次慘案發生地點離太原市僅30公里,離晉中市才15公里,相對廣大農村來説,是比較中心的位置,卻發生了這樣的悲劇。那麼我們不禁要問,這一地區的“嚴打”效果如何?殺人兇手背後有沒有值得注意的深層原因,我們表示關注。
最後我還想問一問這起慘案該誰作檢討?國務院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立了安全生産行政首長負責制,陜西省省長程安生同志曾向國務院和陜西人民作了深刻檢討,以為後鑒。我想對於這樣嚴重的刑事罪案也應追究有關方面的責任事故。深刻剖析一件罪案的來龍去脈,遠比單獨懲處犯罪分子的惡行意義要重大許多。我們不要諱疾忌醫,回避某些方面,倒是要有一查到底的決心和勇氣。這樣才能找出慘案的癥結所在,還社會以清明。
社會呼喚良心和正義,向大眾公佈有關資訊,認清真相,同罪惡宣戰,有利無弊。
《中國青年報》200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