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起汽車車型分類標准將改革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日前透露,從2002年3月開始,中國將按照國際慣例,依據國家對汽車和挂車類型的術語和定義,以及機動車輛和挂車分類的標準,對原汽車車型統計分類進行改革。

    據悉,改革後的汽車統計分類方式,將作為代步工具的車輛和公務及商業經營的運輸車輛分成兩大類,即9座以下的車型為乘用車,9座以上的車型為商用車。乘用車又分為基本乘用車(轎車)、越野乘用車(輕型越野車)、專用乘用車(郵政車、警用車等)、其他乘用車(子彈頭、東南富力卡);商用車分為客車和貨車。

    中國現行的汽車統計分類與國際通行的分類方式不接軌,而且分類上存在著重疊、重復,在實際應用中造成一系列問題。此次改革由於按照最終用途作為分類的基本原則,因此既能滿足汽車工業的需要,又為車輛管理部門提供了在用機動車管理的科學依據。據悉,隨著這項改革,原實行的轎車6字頭、7字頭標准將作廢。

    

    中新社200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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