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昨天舉行分組會議,審議工會法修正草案等。李鵬委員長參加了分組審議。
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時指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要在黨的領導下,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大多數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工會法修正草案修改得較好,已基本成熟,建議儘早出臺。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二審後即可提請大會表決。大家還針對一些條款提出了修改意見。
盧邦正委員在會前曾與雲南省總工會的領導就工會法修正草案的修改交換了意見,在這次會上的發言是將他們的共同意見歸納整理後提出的。他説,關於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中的職工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問題,現有公司法未作規定,但事實上很有必要。近年來,國有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屢屢發生弄虛作假問題,與缺少內部監督有關,可否在公司法未修改前即在工會法中作出規定,然後再對公司法作修改。也可根據“新法先於舊法”的原則,先適用新修改的工會法,以後再修改公司法。
汪家委員提出,對工會幹部的要求也應有規定,以避免官僚化,脫離群眾。她建議增加工會幹部應當密切聯繫群眾、反映職工意見、支援職工的合理要求、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內容。
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地方人大列席會議的同志建議,考慮到街道社區化步伐的加快,承擔任務越來越多,應將在街道建立工會組織寫進工會法修正草案。
在今天的分組會議上,常委會組成人員還審議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草案,關於重慶市人大換屆選舉時間的決定草案和國際公約等。
《人民日報》 200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