叱吒廣東十年之久、大玩“空手道”的原中國足協副主席、原廣州足協會長、知名港商劉盈福,今日將坐上被告席,接受廣西桂林市中級法院的公審。
今年5月31日,桂林市檢察院以劉盈福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其後,此案因需補充材料,兩次延期開庭審理。這一回,劉盈福又涉嫌犯有合同詐騙罪而“百上加斤”。
據檢察機關指控,1985年,劉盈福以港商身份在廣州成立了廣州市銀利貿易公司,至1994年欠下鉅額債務無法償還。1994年9月,劉盈福經人介紹認識了時任桂林市信利經濟開發公司董事長的全春秀(全後因詐騙資金2.7億多元被判處無期徒刑),知道全在武漢證券交易中心進行了大量融資,便以高息為誘餌,虛構“廣州銀利公司”,謊稱向全春秀借款9300萬元投資廣州市“中國會”飲食娛樂有限公司、花都盈福工業屯、番禺度假村等項目。全春秀分8筆把9300萬元轉入劉盈福的賬戶。
劉盈福將其中的7200余萬元用於還債“裝裝樣子”後,“大手筆”捐出和贊助了655萬元換得種種榮譽,僅拿1100余萬元用於投資經營。1995年6月,全春秀違規拆借被人察覺,桂林建設銀行多次向劉盈福討債,劉盈福又耍花招隱瞞真相,將早已抵押給花縣(現廣州市花都區)26.8萬平方米土地重復抵押給桂林建行。
另據桂林市人民檢察院查明,1998年,劉盈福明知廣州市銀利貿易公司負債纍纍,仍與廣東省肇慶康藍木地板發展公司簽訂了價值6900萬元的供貨合同。其後,劉盈福將銷售所得貨款佔為己有。
據不完全統計,自1991年始,劉盈福在內地的各類認捐達5000萬元,大部分是向廣東誇下的海口,多數是“空頭支票”。
《北京晨報》 200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