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制訂物權法保護私人財産權

繼保護私有財産寫入憲法之後,我國將出臺物權法對保護私有財産進行詳細規定,進一步保護私人財産權。22日再次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的物權法草案,將通過立法手段充分保護自然人、法人的物權,明確物的歸屬,充分發揮物的效用,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作為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物權法是確認財産、利用財産和保護財産的基本法,是調整財産關係的重要法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著支架作用,在明確財産歸屬、合理利用資源,維護經濟秩序中發揮著重大作用。

法律專家表示,法律對私人財産的保護,在最高層次的憲法保護之外,還應有第二層次的民法保護,第三層次的各單行法保護。物權法對公私財産實行平等保護,這是市場經濟所要求的交易秩序形成的條件,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體現。

物權是一種重要財産權。這部法律草案對物權法的調整範圍、原則、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登記制度、物權的保護等作了詳細規定。草案規定,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抵押權等都屬於物權,物權的客體主要是不動産和動産。草案還對相鄰關係、共有、善意取得、拾得遺失物、發現埋藏物、佔有等作了規定。

翻閱這部物權法草案,其中對公私財産的保護作出了詳盡的規定。草案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他人的物權負有不作為的義務,不得干涉權利人行使物權。權利人享有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物權。私人對其依法取得的生活資料和生産資料享有所有權,國家保護私人儲蓄,國家保護私人投資以及因投資獲得的收益。

物權法日後的出臺,在社會生活中具有非常重大的現實意義。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已經積累起大量的私人財産。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需要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需要保護一切合法的勞動收入和合法的非勞動收入,需要完善保護私人財産的法律制度。

專家認為,在過去,物權曾長期被忽視,社會生産力和人民的創造力的發揮也因而受到制約。物權法的制定,就是要通過物權制度來鞏固勞動者和企業的物質利益,從而調動起億萬人創造財富、愛護財富、積累財富的熱情,從而推動社會生産力的極大提高。(記者沈路濤、張旭東、鄒聲文)

新華網200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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