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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教師猥褻14名男童 家長索賠70萬

    近日,浙江嘉興海寧市14名受害學生家長將該市某鎮中心小學和海寧市教委告上該市人民法院,請求法庭判決兩被告賠償14名原告精神損害費各5萬元,合計70萬元,原因是該校一教師在長達數年時間裏竟先後對14名男生進行多次猥褻。

    今年5月28日,該小學一名學生無意中撞見了令他驚異的一幕:平時他十分尊敬的59歲的班主任沈榮泉老師正在校園內對一名男學生做“齷齪下流之事”。這名同學中午告訴了家長。此事傳開後,該村的家長驚奇地發現,至少有十多名男孩曾被沈沈榮泉強行猥褻,並被威脅不得向任何人説起。5月29日,數十名家長報警。

    據沈榮泉交代,1999年3月至2001年5月間,沈榮泉在擔任班主任期間,先後對他所教的14名不滿14周歲的小學三年級、四年級男生多次進行猥褻,以滿足自己的性刺激。

     5月31日,沈榮泉被刑事拘留,6月25日,沈榮泉被依法逮捕。海寧市人民法院以犯猥褻兒童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據悉,早在1992年,時任該鎮另一村小學校長的沈榮泉曾因猥褻學生被主管部門處以行政記過處分,並撤消了校長職務。但事後他卻被派到這所村小學繼續任教。

    中新社 200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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