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名牌牙膏遭質疑

佳潔士、高露潔、田七、美潔洗必太等著名品牌的牙膏均在廣告中不同程度地宣揚其治療疾病的功效,小小的牙膏真能治病嗎?職業打假人楊連弟經常上火,牙齒腫痛,於是逐一試用上述4種牙膏,牙病卻並未緩解。於是,他將這4種牙膏的生産廠家逐一告上法庭。今天上午,這4場訴訟中楊連弟訴生産田七牙膏的廣西奧奇麗股份有限公司誤導和欺騙消費者一案首先在西城法院開庭。楊連弟要求出售田七牙膏的長安商場退還其購買1支牙膏的貨款2.9元,奧奇麗公司賠償精神損失1元,並當庭增加訴訟請求,要求法院判定奧奇麗公司在田七牙膏的包裝中不得出現“特效”字樣和治療牙病的宣傳。

在庭審中,奧奇麗公司表示,我國牙膏標準分為普通和藥物牙膏兩類,藥物牙膏有消炎、防結石、防脫敏等種類,而田七特效中藥牙膏早已通過廣西人民醫院和中山醫學院臨床驗證,牙膏中含有對治療牙病有功效的藥物成分,對牙病有迅速改善作用。奧奇麗公司還提交檢測報告,以證明田七牙膏是合格産品。該公司還認為,楊連弟購買的牙膏還有大半支沒有用完,怎麼能證明牙膏沒作用呢?

而楊連弟的律師、中消協律師團律師邱寶昌認為,牙膏是日化用品而非藥品,醫院沒有資格對日化用品進行臨床試驗,而且中山醫學院不是國家指定的權威鑒定機構,其鑒定不具有合法性。邱寶昌還指出,《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非藥品不得在包裝和標識上宣傳其有藥物治療功能”,即使是藥品,國家也有不允許在廣告中使用治愈率和特效等詞語的規定,而田七牙膏作為日化用品,卻宣傳其對牙病有“特效”,並宣傳其治療牙病的功能,明顯是誤導和欺騙消費者。(記者楊昌平)

北京晚報 2004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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