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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快件要檢疫

    原本因數量小而不被列入檢驗檢疫範圍的出入境快件,隨著其數量增加和物品的豐富而不能再隨便出入口岸了。昨天,國家質檢總局發佈命令,從今年11月15日起加強對出入境快件的檢驗檢疫。

    據了解,檢驗檢疫部門對這些出入境快件分為A、B、C、D四類進行管理。其中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檢疫許可證的快件屬於A類;屬於實施進口安全品質許可制度、出口品質許可制度以及衛生註冊登記制度管理的快件被定為B類;樣品、禮品、非銷售展品和私人自用物品屬於C類;D類則包括以上三類以外的貨物和物品。

    如何對這四類出入境快件實施檢驗檢疫?國家質檢總局也作出了相應的規定。如A類快件入境時,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質檢總局規定的檢疫要求實施檢疫;出境時,依據輸入國家或者地區和中國有關檢疫規定實施檢疫。B類快件入境時,實施重點檢驗,如果無進口安全品質許可證、衛生註冊證或者無進口安全品質許可標誌或者衛生註冊標誌的,作暫扣或退貨處理,必要時進行安全、衛生檢測;出境時則同樣實施重點檢驗,無出口品質許可證、衛生註冊證或者相關檢驗檢疫標誌、封識的,不得出境。C類快件,在入境時免於檢驗,應實施檢疫的,按有關規定實施檢疫;出境時,免於檢驗,物主有檢疫要求的,實施檢疫。對於D類快件,入境和出境都將按照1%至3%的比例進行抽查檢驗。

    《北京晨報》200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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